先秦法家法制思想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28 16:57
【摘要】:先秦法家和儒家作为两个思想渊源共同塑造了中华法系。先秦法家的产生是基于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大变革的特殊历史背景,法家主张变法和依法治国。先秦法家的法制理论及法家的事业对春秋战国时期和后世均有很大影响。本文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法家“法制”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和思想渊源。春秋战国时代影响颇深的是井田制的瓦解和宗法分封制的动摇。法家“法制”思想产生的社会根源就在于春秋战国时期征伐混战的现实需求,先秦法家就此提自己的主张:富国强兵。所以,先秦法家主张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本文亦对法家“法制”思想的理论基础进行介绍。先秦法制思想的理论基础可分为:历史哲学的进化观、人性哲学和赏罚观等三个部分。 本文还对先秦法家的法制思想中的立法、司法的原则等进行论述并给予客观的评价。法家法制思想包含有合理因素也有消极因素。在当时等级森严的封建专制下,法律的实施自然避免不了“人治之下的依法为治”。但,先秦法家思想对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富国强兵的政治运动,结束分裂割据的局面产生了重大的指导作用,在它的指导下,缔造了秦帝国,实现了四海统一。而且法家思想最终还与儒家思想相结合,对长达两千年的中国封建法制产生深远影响。
【学位授予单位】:新疆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09.2
本文编号:2773173
【学位授予单位】:新疆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09.2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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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丹丹;先秦法家“法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277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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