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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网络空间治理的法治化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28 01:47
  在当今大数据时代,网络空间作为现代科技文明的典型场域,其影响力和作用力与日俱增,网络空间治理将倒逼产生更科学的行政决策、更便捷的行政服务、更高效的行政效能等。未来网络空间治理能力将成为判断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与此同时,它对传统的治理理念、治理工具等产生了巨大冲击,新问题、新矛盾也接踵而至,主要表现在:网络空间治理的转型一直落后于数据技术边界的拓展;网络空间治理理念的前瞻性不足、网络空间治理的实体规制体系不健全;网络空间治理的司法控制面临困境。作为社会治理前沿地带,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亟须呼应当前网络空间对先进科技应用、网络秩序维护、多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价值需求。 

【文章来源】:理论视野. 2020,(08)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
    (一)网络空间治理的规制理念缺乏前瞻性
    (二)网络空间治理的法律规范体系不健全
    (三)网络空间治理的司法控制困境
二、大数据时代网络空间治理的法治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促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1. 依法行政的主体
        2. 依法行政中的“行政”
        3. 依法行政的“法”
    (二)软法治理原则:拓展网络空间治理范围
        1. 硬法规制不能满足数据时代公共领域的急速扩张
        2. 硬法规制忽略了网络空间的自我规制
    (三)协同治理理念:塑造公私交融的网络空间治理模式
三、完善网络空间治理的法律规范体系
    (一)电子政务法律体系
    (二)数据开放法律体系
    (三)数据安全法律体系
四、强化网络空间治理的司法保障
    (一)将行政处罚程序前置
    (二)厘清公私交融下的责任归属
    (三)探索建立新责任形式:信用责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行政自制中信息工具的法理阐释——行政伦理柔性制度化的“可能”与“限度”[J]. 余煜刚.  政治与法律. 2019(12)
[2]信用责任:正在生长中的第四大法律责任[J]. 刘俊海.  法学论坛. 2019(06)
[3]私法渗入公法的必然与边界[J]. 张淑芳.  中国法学. 2019(04)
[4]互联网数据治理的时代挑战及行政法应对[J]. 李帅.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3)
[5]论互联网公共领域的软法治理[J]. 石佑启,陈可翔.  行政法学研究. 2018(04)
[6]大数据推动政府治理创新的目标与路径[J]. 于瑶.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7]论政府规制中的合作治理[J]. 宋华琳.  政治与法律. 2016(08)
[8]精简、精准与智慧 政府数据治理的三个重要内涵[J]. 陈琳.  国家治理. 2016(27)
[9]电子治理:电子政务发展的新趋向[J]. 王浦劬,杨凤春.  中国行政管理. 2005(01)
[10]论电子政务法[J]. 高家伟.  中国法学. 2003(04)



本文编号:310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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