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社科论文 > 法治论文 >

论公民自治权的实现

发布时间:2017-08-10 07:25

  本文关键词:论公民自治权的实现


  更多相关文章: 公民 自治 自治权


【摘要】:公民自治权是当今社会各种自治制度的法权基础,是为个人拥有的一种固有的、体现为公民个人或集体自主、自我统治、自我决定的权利。自治权在生活世界的私人领域,表现为某个人管理其自身并且单独对其行为和命运负责的一种状态;在生活世界的公共领域,表现为社会团体共同享有对公共事物治理并受益的一种状态;而在政治上表现为人民选举官吏、罢免官吏、创制法律和程序执法的权利。公民自治权是政治民主的法权基础,但又依赖于民主政治的实现。由于民主过程存在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脱节,也由于民主过程本身具有不完备性,因此,实现公民自治权必然仰仗民主法治的完善以及由法治保障的各种自治实践。
【作者单位】: 江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公民 自治 自治权
【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课题编号:JUSRP21101
【分类号】:D90
【正文快照】: 一、问题的提出在我国,所谓社会转型,是指由传统意义上的以计划经济为中心的高度集中统一的社会向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的多元利益并存的统一、有序的法治社会转型。决定社会转型的根本动因是人的自主性的发挥以及由此爆发的生产力。并且,一个不容怀疑的事实是:以市场经济建设为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刘旭红;浅析我国佛塔的建筑艺术成就[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5年02期

2 廖楚晖,薛刚;关于税收腐败有关问题的研究[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02期

3 张,

本文编号:64946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minzhuminquanlunwen/64946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40c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