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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划程序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11 18:37

  本文关键词:行政规划程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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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规划是行政法的一个重要议题。在福利国家和给付行政理念的影响下,行政规划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从法律上看,行政规划是指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或者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而预先拟定规划,通过正当法律程序作出规划结果,达成预定目标的行政行为。行政规划的本质是对公共利益的权衡和分配,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方式。行政规划程序控制具有天然的优越性,在“传送带”模式和专家知识模式面临危机的情况下,公众参与和程序正义能够发挥出新的作用。通过对行政规划过程的分析,本文对规划程序进行了如下界分:规划调查程序、规划拟定程序、规划确定程序以及规划修改、废止、竞合程序。域外国家的先进经验为我国行政规划程序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指引和借鉴。其中,德国规划确定程序以独立的章节详细规定了听证机关接受规划草案、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的辩论、质询,再到规划确定机关进行规划确定裁决的全过程。英国城市规划中详细区分了结构规划和地方规划,并且对这两种规划制定了不同的程序,其严格的规划确定程序为我国作了良好的示范和指引。我国行政规划程序的法治化现状不容乐观。我国还没有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各单行法律对规划程序的规定不一,规划的随意性大。对《城乡规划法》分析之后可以看到如下问题:1,缺乏对公共利益的尊重和保障;2,公众参与依然停留在象征性阶段;3,行政规划确定程序缺乏严格的程序约束;4,缺乏规划废止和竞合程序。我国需要在尊重国情的基础上,吸收他国的先进经验,弥补行政规划程序中的不足。对此,本文从以下几方面提供了建议:第一,借鉴法国公共利益宣示制度,防止以公共利益之名满足个人利益。第二,细化和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规定。包括:建立尽早和持续的公众参与,扩大公众参与的形式,明确公众参与的效力,建立说明理由制度。第三,完善规划确定程序。包括:细化法律文本内容,建立规划确定机关对规划拟定机关进行公众参与活动的审查制度,同时吸收德国规划确定裁决制度。第四,增加规划废止和竞合程序。完善我国行政规划程序不能脱离行政程序法的立法契机,要站在立法的高度对规划程序进行设计。行政规划程序应当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符合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要义。本文综合了行政规划程序的三部试拟稿,吸收了域外先进经验,设计了一套行政规划程序。该程序的亮点和新意在于建立规划拟定机关的公共利益宣示制度以及规划确定阶段的公众参与满意度调查与审核制度。本文运用了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规范分析法对行政规划程序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在给付行政与权利时代的大背景下,行政规划应当成为增加公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的手段。行政规划程序研究的目的就是运用程序控制追求规划目标的达成,强化为公益而规划的理念,促进社会发展与公平正义的实现。
【关键词】:行政规划 规划程序 域外经验 立法设计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2.297;D922.1
【目录】:
  • 摘要6-8
  • ABSTRACT8-13
  • 第1章 引言13-21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13-14
  • 1.1.1 研究背景13-14
  • 1.1.2 研究意义14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14-18
  • 1.2.1 国内研究文献回顾14-16
  • 1.2.2 国外研究文献回顾16-18
  • 1.2.3 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价18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18-19
  • 1.3.1 研究内容18-19
  • 1.3.2 研究方法19
  • 1.4 主要工作和创新19-20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20-21
  • 第2章 行政规划程序的基本理论21-29
  • 2.1 行政规划的概念和本质21-24
  • 2.1.1 学者对行政规划的概念界定21-22
  • 2.1.2 本文对行政规划概念的界定22-23
  • 2.1.3 行政规划的本质23-24
  • 2.2 行政规划的程序24-29
  • 2.2.1 行政规划程序的概念24
  • 2.2.2 学者对行政规划程序的认识24-26
  • 2.2.3 本文对行政规划程序的界分26-27
  • (1)行政规划的调查程序26
  • (2) 行政规划的拟定程序26-27
  • (3) 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27
  • (4) 行政规划的修改、废止和竞合程序27
  • 2.2.4 行政规划程序的价值27-29
  • 第3章 行政规划程序的域外经验介绍29-37
  • 3.1 德国行政规划程序——规划确定程序29-31
  • 3.1.1 规划确定程序的内容29-30
  • 3.1.2 规划确定程序的特点30-31
  • 3.2 英国的城市规划程序31-34
  • 3.2.1 结构规划32-33
  • 3.2.2 地方规划33
  • 3.2.3 英国地方规划的特点33-34
  • 3.3 对域外国家先进经验的总结34-37
  • 3.3.1 规划机关重视并保障公众参与34-35
  • 3.3.2 程序设计保障规划的公正35
  • 3.3.3 程序设计保障规划的效率35-37
  • 第4章 我国行政规划程序的现状及问题37-42
  • 4.1 缺乏对公共利益的尊重和保障37-38
  • 4.2 公众参与依然停留在象征性参与阶段38-40
  • 4.2.1 行政规划缺乏尽早的公众介入38
  • 4.2.2 行政规划公众参与方式简单笼统38-39
  • 4.2.3 行政规划公众参与缺乏法律效力39-40
  • 4.3 行政规划确定程序过于简略40
  • 4.4 缺乏行政规划废止和竞合程序40-42
  • 第5章 完善我国行政规划程序的建议42-48
  • 5.1 建立公共利益宣示制度42-43
  • 5.2 细化和完善公众参与的有关内容43-44
  • 5.2.1 保证尽早和持续的公众参与43
  • 5.2.2 扩大公共参与的实现方式43-44
  • 5.2.3 明确公众参与的法律效力44
  • 5.3 完善规划确定程序的内容44-45
  • 5.4 设计规划废止、竞合程序45
  • 5.5 完善行政规划程序的配套措施45-48
  • 5.5.1 进行公众参与能力的技能培训45-46
  • 5.5.2 发挥网络时代新媒体的支持作用46-47
  • 5.5.3 完善我国的规划评估制度47-48
  • 第6章 我国行政规划程序的立法设计48-53
  • 6.1 立法模式的应然分析48-49
  • 6.2 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与单行法律之间的关系49-50
  • 6.3 本文对我国行政规划程序的立法尝试50-53
  • 结论与展望53-55
  • 1、结论53-54
  • 2、展望54-55
  • 参考文献55-59
  • 致谢59-60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60-61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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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积霞;;论行政规划评估体系的构建[J];西部法学评论;2015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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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江利红;;行政过程论在中国行政法学中的导入及其课题[J];政治与法律;2014年02期

6 葛先园;杨海坤;;我国行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以《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中心[J];法治研究;2013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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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付健;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权研究[D];吉林大学;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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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振宇;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程序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9年



本文编号:657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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