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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协助社保费征管的证立与运行保障

发布时间:2021-05-20 01:26
  社会保险费的征管虽由税务机关主导,但并不必然排除经办机构的介入和协助。借助功能适当原则、行政协助原理等法理,经办机构不仅具备介入社会保险费征管的必要性,也具有协助征管的正当性。鉴于此,以协同征管理念为指引,从立场构造、程序建构等向度建造系统的、完整的经办机构协助社保费征管机制。立场构造上,从法律上确认经办机构协助社保费征管的地位,制定经办机构协助社保费征管条款,构造协助征管的信息共享机制;程序建构上,从协助征管的请求、审查、争议处理、责任分担与费用负担等方面设计经办机构协助征管的程序机制。唯其如此,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能正向推进,社保费征管的效率与公平目标亦终将实现。 

【文章来源】:税务与经济. 2019,(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缘起
二、社保费征管权责配置的实证反思
    (一) 社保费征管权责配置的文本实践
    (二) 经办机构协助社保费征管的提出
三、功能适当:协助社保费征管的正当性检视
    (一) 功能主义下的权力配置
    (二) 经办机构协助征管的功能主义考量
四、行政协助:协助社保费征管的合理性透析
五、经办机构协助社保费征管的保障机制
    (一) 经办机构协助社保费征管的立场构造
    (二) 经办机构协助社保费征管的程序建造
六、结论



本文编号:319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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