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25 03:29
【摘要】:企业年金,又被称为职业年金或补充养老保险,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以前,它建立于公共养老金之前,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因此20世纪中期以来,企业年金在发达国家盛行,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推广,它是一种具有保值增值功能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当前,我国正处于养老保险改革的过程中,2013年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模式的确立,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于企业年金的关注。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经过了20年的探索与发展,基本运行框架已经形成,但是在当前迫切需要发挥企业年金补充作用的情况下,我国企业年金的现状不容乐观。因为在资本市场中,企业年金制度的缺陷被无限扩大。例如美国安然事件带给我们的震撼,迫使我们开始重新反思企业年金监管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重点研究和探讨。在当前确立了税收优惠模式的大环境下,加强企业年金的监管显得更为重要,因为我国目前企业年金监管制度仍存在很多缺陷,例如我国企业年金立法层级低,没有形成完善的协同监管机制以及救济制度,因此需要通过监管制度的完善,进一步促进企业年金税收优惠优势的充分发挥,减轻养老费用负担,促进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并最终为解决我国加速老龄化所带来的深层次问题提供方案和良策,则是本论文研究的重要课题和任务。本文总体架构是一个层层递进的推演过程,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企业年金的基本含义及其功能,同时分析企业年金运行中所形成的双层法律关系,即信托和委托法律关系。其次,通过企业年金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介绍,说明企业年金的复杂性,进一步分析加强企业年金监管的必要性,为下文的探讨奠定法理基础。第二部分主要分析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主要围绕我国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以及欠缺税收监管和纠纷救济等三个主要核心问题展开论述。第三部分则是通过对国外监管制度方面的介绍,总结出构成企业年金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其次通过对美国和智利所代表的两种不同监管模式的分析,提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立法建议;最后,依据企业年金是为企业职工利益而设的理念,重点分析和介绍了英国的纠纷解决机制。第四部分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针对前三章所提出的问题点,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完善的建议和对策。本文在企业年金基本理论和法律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现状及问题进行阐述,并通过中外法律体系、监管机制、税收优惠、救济机制的对比分析,得出的结论为:在加大税收优惠力度的同时,也要兼顾公平做出必要的限制,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立法层次,形成协同监管机制,完善救济机制,维护受益人权益,从而带动企业职工参与年金计划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年金在我国的广泛推行,为当前养老保险改革提供动力。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5
本文编号:2803206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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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守清;;加强中国企业年金监管的思考[J];经济与管理;2008年08期
本文编号:280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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