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监察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2-02 23:44
【摘要】: 监察制度作为古代政治制度中很有特色的部分,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发展而不断变化,至北魏时期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北魏处于中国古代社会的承上启下时期,其监察制度既有少数民族的自身特点,又充分吸收了魏晋南朝的做法。北魏监察制度前承魏晋,后启隋唐,一方面在中央强化了御史台监察和尚书省的考核,另一方面在地方通过刺史监察、遣使监察和皇帝巡视等方式加强了地方监察。北魏御史台制度由初期的置舍不定,到成为常设监察机构并不断完善,御史台作为皇帝的耳目,充分发挥了监察的作用。北魏监察制度作用的真正发挥,为北魏中期政治清明、社会安定发挥了不可抹煞的重要作用。后来,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监察制度越来越具有皇帝耳目的意味,尤其到北魏社会后期,皇帝常常干涉御史的监察,致使御史监察流于形式,监察法令不能得到很好地贯彻实施,导致北魏后期官吏腐败现象愈发严重,最终导致北魏的分裂。北魏的监察制度的承上启下表现在由初期的候官与御史台并存,到完全继承了魏晋的御史台监察制度,废除了候官,同时在监察立法方面又有自己的创新性。本文从历史学和政治学的角度对北魏监察制度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K239.21
本文编号:2575817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K239.21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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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7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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