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甘肃进士与地方社会

发布时间:2022-08-13 11:48
  传统中国,以农立国,生产力低下,有限的财力无法支撑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即使在郡县制建立之后,国家政权也很少落实到县以下的乡村社会,这为民间力量的兴起提供了空间。自汉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基于社会的敬老传统,父老阶层在聚落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伴随着科举制度的确立和完善,父老阶层在乡里社会的权力空间不断受到来自士绅群体的挤压,并逐渐被取代。考察清代甘肃进士在地方社会的事功,主要表现在参与地方教育、编纂地方志、维护地方安定等多个方面。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从事地方教育
二、编纂地方志
三、维护地方安定
四、余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清代甘肃书院与地方士人的教育养成[J]. 陈尚敏.  档案. 2017(01)
[2]清代甘肃兴文社——兼述甘肃士子科考盘费来源的其他途径[J]. 陈尚敏.  档案. 2015(04)
[3]清代进士职官迁转研究[J]. 李润强.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02)



本文编号:367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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