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变迁

发布时间:2017-08-06 11:03

  本文关键词: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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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中国古代语境下,法律形式表述为"法"的形式是较为妥当的。所谓法的形式是指国家法的外在表现,其指向的是"法"的具体的、形式的层面。而魏晋南北朝法的形式变迁表现在法的形式的外部变化和法的形式的内部发展两个方面,主要包括科的形成、以格代科、律令分野、律学的发展、法典体例结构的变化及引礼入律等内容。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发展,强化了法律的儒家化进程,为封建正统法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也体现了法的形式与内容的内在契合性。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 法的形式 变迁
【分类号】:D929;K235
【正文快照】: 一、中国古代的法、律与法律形式在中国古代,“法”和“律”是两个并列使用的概念,而“法律”一词是很少被使用的。对“法”和“律”词源的考察,一般依据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作出阐释:“pK,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本文编号:629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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