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妇女再嫁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14 07:03
本文关键词:宋代妇女再嫁问题研究
【摘要】: 本文从三个方面对两宋妇女的再嫁问题进行了研究。 第一部分介绍了两宋妇女再嫁的现象。翻阅史料不难看出,终宋一朝,上至统治阶级下达贫苦百姓,都普遍存在妇女再嫁的现象。 第二部分分析了宋女再嫁普遍的深层原因。两宋时期,,大土地所有制的兴盛迫使无地少地的寡妇再嫁他人;而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重利轻义思想的产生,与此相称的是理学贞节观在当时并未占据主导地位,二者导致贞节观念的淡薄,又使妇女再嫁为世人所许。除此之外,宋律也颇多关于保护妇女再嫁的规定;由溺杀女婴造成的男女比例失调则为宋女再嫁的社会原因。最后,唐及宋周边民族开放的贞节观也诱使了宋女的再嫁。总之,两宋妇女再嫁普遍的背后既含有经济与思想上的、也存在着法律与社会方面的原因。 第三部分客观地评价了宋朝妇女的再嫁权问题。两宋妇女再嫁较为普遍,但这并不意味着两宋妇女再嫁权的充分。实际上,从再嫁的现象及再嫁的原因看,宋女再嫁的背后含有许多被动的甚至被迫的内容,宋女所享有的再嫁权同样也是不充分的。
【关键词】:宋朝 妇女再嫁 现象 原因 再嫁权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3
【分类号】:K244
【目录】:
- 中文摘要2-3
- 英文摘要3-5
- 引言5
- 一、 两宋妇女再嫁现象简述5-10
- (一) 北宋妇女再嫁实为平常5-8
- (二) 南宋妇女再嫁仍非难事8-10
- 二、 两宋妇女再嫁之原因分析10-22
- (一) 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迫使无地少地的寡妇再嫁他人;而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贞节观念淡薄,又使妇女再嫁被世人认可10-14
- (二) 理学贞节观在两宋时期并未成为指导思想14-15
- (三) 宋朝法律允许妇女再嫁15-17
- (四) 溺杀女婴造成男女比例失调是妇女再嫁较为普遍的社会原因17-19
- (五) 受唐代遗风及周边民族风俗的影响19-21
- (六) 其它21-22
- 三、 从再嫁普遍看两宋妇女的再嫁权22-27
- (一) 再嫁时的处境22-23
- (二) 再嫁的原因23-27
- 结语27-29
- 注释29-33
- 参考文献33-34
- 湖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34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7条
1 刘莎;从法律层面看宋代妇女再嫁问题[D];吉林大学;2011年
2 王阔;尴尬与矛盾:宋代妾的地位和形象研究[D];河北大学;2011年
3 王麟;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南宋妇女的守寡与再嫁[D];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
4 位雪燕;元代汉族平民妇女家庭生活研究[D];西南大学;2008年
5 隆萍萍;唐宋婚姻的承继与演变[D];山东师范大学;2010年
6 闫琼琳;宋代归宗女法律问题初探[D];苏州大学;2012年
7 张斌;元代汉人女性家庭角色及其地位初探[D];内蒙古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67133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gdslw/671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