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赐死之法考论
发布时间:2017-08-21 12:44
本文关键词:汉代赐死之法考论
【摘要】:赐死之法产生于早期贵族制度与礼乐文明之下,最初是一种优待贵族的办法,意在避免贵族大臣下狱受刑的痛苦,为其保存体面与名节。贾谊正是以先秦古礼与经典为据,提倡赐死之法,在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对汉代君臣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两汉君主多行赐死之法,大臣也形成了有罪自杀的传统,"将相不对理陈冤"成为"故事"。但在君主制度之下,由于君主的个人权力与意志,这种体貌大臣之法逐渐丧失了原来的意义。
【作者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关键词】: 赐死 自杀 贾谊 君臣关系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秦汉司法文书与司法运行研究”(14CZS010)
【分类号】:K234
【正文快照】: 赐死,是古代君主让犯有重罪的大臣自行了结生命的一种处置方式,它本是保留大臣尊严的一种处治办法,体现了君主对犯罪大臣的优待。关于赐死之法,已有多位学者从不同角度着墨1。本文拟从赐死之法的本意与内涵、赐死之法与贾谊的关系以及赐死之法对于君臣关系的具体影响等角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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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71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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