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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中央勒留官制度演进研究——以“宋白制书”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19 11:38
  宋代勒留官是指在中央百司机构内担任吏职的官员。宋真宗咸平年间,朝廷制定了沿堂五院、宣徽院、学士院、三馆、合门、客省等机构中的吏职人员出官办法,详细规定吏人出官的程序、年限等,出任勒留官成为这些机构内吏职人员出官的一个环节,因该规定由翰林学士承旨宋白起草,故称"宋白制书"。此后,宋白制书成为宋代中央机构吏职人员出官的基本准则。北宋中后期,朝廷为满足中央机构行政事务运行的需要对宋白制书稍有增补、修订,但其规定的中央吏职人员出官前需出任勒留官的制度一直延续到南宋。 

【文章来源】:中国典籍与文化.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 宋初勒留官的设置:宋白制书制定的背景
二、 中央勒留官制度的定型:宋白制书的制定
    (一) 宋白制书的文本内容
    (二) 嘉祐六年至八年间中央勒留官举例
三、 北宋中后期中央勒留官制度的演变
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宋代胥吏出职与差遣制度研究[J]. 祖慧.  浙江学刊. 1997(05)
[2]宋代胥吏的选任与迁转[J]. 祖慧.  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7(02)



本文编号:350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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