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地方道制研究述评
发布时间:2023-06-05 20:30
<正>明代为加强省与府之间的联系及对地方府州县事务的监管,派遣布政使司参政、参议和按察使司副使、佥事等省级机构佐贰官员分区域巡察地方,后演化为明代分守、分巡等各类地方道制,并在清代得以延续。区别于明清两代中央政府中监察御史分道监察的道,上述地方道制是设置于直隶及省级区域内的行政与监察机构,是明清地方行政制度中的重要一环。自1940年孙祖绳发表《明代省道制》(《政治建设》第3卷第2期,1940年)对明代地方道制的历史、演变及职能进行考察以来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道的起源与分类
二、道的性质
三、道的职能与作用
四、个案研究
本文编号:38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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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的起源与分类
二、道的性质
三、道的职能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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