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与社会的互动:两晋礼学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06 03:35
本文关键词:经典与社会的互动:两晋礼学议题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两晋 宗法议题 宗庙议题 丧服议题 婚礼议题
【摘要】:两晋朝廷及民间礼家热衷于议礼,由此而形成了几大焦点性主题。这些焦点性主题可称之为礼学议题。从学术史与文化史相结合的角度对两晋宗法、宗庙、丧服及婚礼等议题进行考察,可以揭示出两晋礼学议题背后的思想及意义,展现两晋礼学发展中经典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晋人在宗法制度与宗法观念上,相对于以前多有变化。 首先,为人后观念已经泛化。大宗支子后小宗或小宗间相为后已频繁出现并为多数礼家所认可。同时,养子现象在两晋为律令所认可并在礼家的推动下合礼化。为人后观念的泛化反映了世俗观念对上层意识的影响,也显示出东晋礼家竭力将传统礼制与当代礼俗相结合以求解决古礼的当代性转换的意图。 其次,异姓为后现象虽为两晋礼律所禁,但是却比较多的出现于社会中下层。这是中下层宗法伦理急剧弱化、宗族收族救济族员功能丧失后,无子嗣之家实现自我保障的一种体制外诉求。 第三,虽然经过了一个较长时期的争议过程,兄弟相继而不相为后的观点最终成为了东晋礼家的共识。 第四,晋人在处理亲亲与尊尊之关系上也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两晋支庶立为天子者对本亲不行追尊之礼。这显示出在皇权衰微之际,皇帝具有维护尊尊礼秩的主观要求。但对于大宗无后可否采取绝小宗以后大宗的议论中,两晋礼家多持小宗不可绝的观念。这却体现了宗族内亲亲精神彰显。两晋的尊尊亲亲之辨对于揭示传统礼秩的内在结构具有促进作用。 第五,两晋时期不管礼家还是最高统治者多严嫡庶之辨,但现实中两晋统治者对于司马炎严嫡庶之辨的诏书遵奉程度不一。 在两晋宗庙制度的议定上,西晋用王肃之说,但在庙数上并没有遵从郑王所认同的七庙异所制,而是基本遵循后汉以来长期实行的一庙异室制度。但到了东晋,由于学术地缘发生改变,不少礼家接受了郑玄学说而对西晋庙制提出质疑。 两晋礼家在天子宗庙迁毁问题上产生了较大的争议,其焦点在于兄终弟及时是否应异世对待而行毁庙之礼。晋人对此的态度在东晋元帝前后差异较大。最后晋代确立了兄弟相承不异世数以及迁毁对代的制度。这一制度能够发挥宗庙辨昭穆、彰孝道的文化功能。此一议题突显出了当时礼家及皇帝的实用理性态度:一方面,希望制度法则能够最大程度地与时代相谐并为当世所用。另一方面,他们在对宗庙礼仪制度的议定上走的是一种义理与考据相结合的路径,即新的观点的提出必须寻求经典的支持。 两晋丧服议题反映出了两晋时期母子关系受到了礼家及统治者空前的重视。尽管统治者及多数礼家仍然站在父家长制的立场上去思考为出母服、为庶母服及为嫁母服的问题,但他们毕竟在多方面突破了古礼及两汉经师的藩篱,主张尽可能地伸张亲子之爱。其原因主要在于两晋宗法的形态发生了变化,家庭的独立性大大加强,庶子之家较大程度地摆脱了宗族的制约。 在两晋时期,旧君故吏及师弟子关系成为士大夫社会中的一种较为重要的人伦关系。两晋为旧君服议题显示,当时朝廷对于这种非血缘的人伦关系采取了有限度的控制:一方面继续承认其合法性,另一面通过恢复相关古礼丧服制度而对当时的服重倾向予以矫正。透过师弟子服议可见两晋朝廷对于师弟子之关系也采取了适度的控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旧君故吏关系与师弟子关系既有有利于两晋王朝统治的一面,同时也有对王朝统治秩序产生破坏作用的一面。 晋代丧服议题中有较多的议题是因郑王礼学观点不同而引发的。晋人关于三年丧期除服之月、为嫁继母服、改葬服以及为无服之殇制哭的议论,反映出他们对郑王之说并不盲从而是进行了一番理性的取舍。当郑王观点均无法符合现实之需求时,两晋礼家便超越郑王而回归先秦古礼去寻求礼意的支持。两晋礼家对郑王之学的择从与超越显示出晋代礼学的实用倾向及礼学思想的活力。 由两晋治国理念及门阀制度所决定,晋人普遍重视丧服制度。但是重视并不等于要回归古礼。礼家对于相关丧服疑义的探讨,反映出了晋人服重的心理。这主要表现在主张恢复三年之丧期、利用心丧以伸被尊尊原则所压抑之情。此外,在处理丧服疑义时礼家们普遍遵循的疑斯从重的原则也显示出晋人服重的心理。 中国古代礼文化内部存在着大小两个文化传统。大传统代表着主流思想认同并且有先秦古礼作为依据或合法政权认可的制度或仪式,而处于亚文化状态的民间礼俗则是礼文化中的小传统。此一时期,民间婚俗构成了对朝廷婚礼制度的巨大挑战。礼家对于婚礼制度的议礼活动体现出了礼文化内部大小文化传统的对话与较量。尽管最终小传统以不同的方式退出了大传统的文化领地,但是也使得大传统做出了某些让步。这种让步将有利于小传统在以后的对话与较量中占得观念上的先机。此外,两晋礼家从对经典义理的阐发以及古礼仪式所彰显的礼意出发分析了在丧而行嫁娶之礼的现象。此议题的价值在于,它反映出了王朝以古礼正今俗的意图,同时也可以借此窥探到晋人对于婚姻之成立的一般看法。
【关键词】:两晋 宗法议题 宗庙议题 丧服议题 婚礼议题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K892.9
【目录】:
- 中文摘要5-7
- Abstract7-14
- 第1章 绪论14-45
- 1.1 两晋礼文化研究综述14-23
- 1.1.1 研究现状15-22
- 1.1.2 研究中的薄弱环节与不足22-23
- 1.2 两晋议礼现象与文化之关系23-39
- 1.2.1 礼家热衷议礼之文献依据24-25
- 1.2.2 与玄学清谈之关系25-30
- 1.2.3 与乱世背景之关系30-34
- 1.2.4 与相关制度之关系34-39
- 1.3 本论题的研究价值39-42
- 1.4 本论题的研究角度、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42-45
- 1.4.1 研究角度42
- 1.4.2 研究思路42-44
- 1.4.3 研究方法44-45
- 第2章 两晋宗法议题研究(上)45-84
- 2.1 两晋宗法的一般状况45-53
- 2.2 为人后议题53-84
- 2.2.1 为人后观念的泛化56-62
- 2.2.2 兄弟为后议62-71
- 2.2.3 异姓为后议71-84
- 第3章 两晋宗法议题研究(下)84-129
- 3.1 亲亲尊尊之辨84-97
- 3.1.1 旁支天子尊本亲议85-88
- 3.1.2 绝小宗以后大宗议88-97
- 3.2 母以子贵:庶出天子崇生母议97-117
- 3.2.1 晋以前的“母以子贵”观念98-104
- 3.2.2 “母以子贵”观念在晋代的表现104-112
- 3.2.3 礼家对于“母以子贵”之说的争议112-117
- 3.3 严嫡庶之辨117-129
- 3.3.1 嫡庶观念的新变117-119
- 3.3.2 严嫡庶之辨119-129
- 第4章 两晋宗庙议题研究129-159
- 4.1 两晋天子宗庙体制述略129-136
- 4.1.1 晋以前庙制概说130-132
- 4.1.2 一庙异室制与七庙制相结合的两晋庙制132-136
- 4.2 两晋宗庙迁毁制度的议定136-143
- 4.2.1 郑王之分歧136-137
- 4.2.2 礼家的争议及皇帝的裁断137-141
- 4.2.3 议题所见两晋礼学重实用的取向141-143
- 4.3 四府君毁主藏庙议143-151
- 4.3.1 问题的提出143-144
- 4.3.2 持久的争议144-149
- 4.3.3 议题凸显的礼学问题149-151
- 4.4 司马睦立祢庙议151-159
- 第5章 两晋丧服议题研究159-232
- 5.1 议题所见晋代之人伦关系160-195
- 5.1.1 母子关系160-169
- 5.1.2 旧君故吏关系169-188
- 5.1.3 师弟子关系188-195
- 5.2 议题所见礼家对郑王之学的择从及超越195-210
- 5.2.1 三年丧期除服在何月议197-199
- 5.2.2 为嫁继母服议199-200
- 5.2.3 改葬服议200-206
- 5.2.4 无服之殇议206-208
- 5.2.5 经典与社会互动的诠释取向208-210
- 5.3 丧服议题与两晋服重之风210-232
- 5.3.1 三年丧期的恢复210-215
- 5.3.2 心丧范围的扩大215-223
- 5.3.3 “疑斯从重”原则的广泛运用223-232
- 第6章 两晋婚礼议题研究232-265
- 6.1 大小传统的对话与较量232-242
- 6.1.1 贺婚议234-239
- 6.1.2 婚礼用乐议239-242
- 6.1.3 小结242
- 6.2 姓、氏的求同与立异:同姓婚议242-252
- 6.2.1 “同姓不婚”之制的形成243-244
- 6.2.2 晋以前人们对于“同姓不婚”之制的遵从状态244-245
- 6.2.3 晋代同姓婚议题之特殊性及其实质245-252
- 6.3 在丧嫁娶议252-265
- 6.3.1 以古礼正今俗意图下的在丧嫁娶之议253-259
- 6.3.2 成妇成妻孰重:嫁娶是否在丧内的分歧259-265
- 结论265-274
- 参考文献274-282
- 致谢282-283
- 附录A 在学期间的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283-284
- 附录B 两晋帝统传承图表(含司马炎以上六世亲)284-285
- 附录C 两晋帝王年表285-287
- 附录D 两晋庶出皇帝追尊所生情况一览表287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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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98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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