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契约思想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06 19:57
【摘要】: 西方政治思想绵延两千余年,其研究主题有着内在的继承性和延续性,概言之,就是人与社会的关系。“社会契约论”作为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影响最为广泛的政治学说之一,其核心探讨的正是这一主题。 “社会契约论”主要是指西方古典自然法学家关于人们在“自然状态”下通过订立契约转让自己的自然权利而形成国家政治权力的学说;在很大程度上是指近现代的国家理论。社会契约观念源远流长,持这一学说者往往会把其中某些理论来源或载体追溯到古代;但无论怎样,直到“古典契约论”的出现,在近代意义上的社会契约学说才真正产生了。经过霍布斯、洛克、卢梭和康德等历代政治思想家的发展,调整和完善,,社会契约学说一度上升为西方正统的国家理论。与此同时,这一学说也遭受着它的反对者如黑格尔和休谟等的批评和抨击。古典契约论为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国家的创建承担着理论载体;随着这一历史使命的完成,以及自身的诸多矛盾,它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然而,1971年罗尔斯《正义论》的出版,引起了一场关于政治哲学问题的持续大讨论,从而形成了一大批具有重要意义的政治哲学文献;社学契约学说实现了它在现代的复苏,并寻求着它的新旨向。尽管这一复苏从一开始就困难重重,遭到诺其克等反契约论者的反对,但这一复苏至少明晰地告诉我们,曾经一度的沉默,并不是它的历史终结。
【学位授予单位】:四川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091
本文编号:2651784
【学位授予单位】:四川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091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赵春梅;霍布斯与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之比较[D];江西师范大学;2011年
2 陈晓;论宏观调控法的社会契约精神[D];重庆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65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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