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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的正义辩难及其方法论启示

发布时间:2021-11-21 18:33
  正义是人类及其社会追求的核心价值,但不是唯一价值。正义形式上是人们利益、目的、愿望乃至观念的理想表达,实质上却是社会存在及其规律的主观反映。罗尔斯的正义论及由以生成的诸多辩难,一方面表明正义问题之复杂性,即基于两条基本原则(自由和平等)的矛盾人们对此问题论争的多重面相——正义本身的不同理论来源、不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和政治制度、不同研究视阈等等;另一方面,对当代中国社会"公正难题"的求解也带来方法论启示,无论是"纯粹"的理论话语表达还是"不纯粹"的生活实践智慧。我们必须将公平正义置于复杂社会整体的伦理追求之中,以"责任"求"信念",妥善处理好社会日益复杂化背景下其与其他价值目标和理想追求的关系。 

【文章来源】:求索. 2016,(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正义的学理流变
三罗尔斯的“正义”与桑德尔、麦金太尔的“美德”
五面向复杂社会整体的伦理追求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马克思的公平正义观考察[J]. 赵京兴.  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4)
[2]环境正义视角下的差别生态责任初探[J]. 秘明杰,孙绪民.  齐鲁学刊. 2015(03)
[3]正义论的主要观念和两个正义原则[J]. J.罗尔斯,何杯宏.  哲学译丛. 1988(03)



本文编号:35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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