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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海盐产区的荒政建设

发布时间:2021-03-08 13:32
  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特殊经济区域,海盐产区同明代地方农业区一样,饱受自然灾害尤其是海潮灾害的侵扰。然而海盐产区在为国家提供大量盐税的同时,荒政建设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像农业区那样从明初开始即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备灾仓储体系;也未能形成较为完善、系统的救灾机制,灾害防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如农业区。一旦遭遇严重灾害,海盐区常因缺乏充足、稳定的备灾粮储,无法为灶民提供及时、有效的粮食救济;地方政府亦因海盐产区管理的独立化,不愿施与援手。因此,灾荒期间灶民的境遇比地方百姓更为艰难。在海盐产区灾害防治上,被动举措多,主动作为少,重视程度较之农业区有着较大的距离。 

【文章来源】:中国史研究.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9 页

【文章目录】:
一 明代海盐产区自然灾害勾勒
二 明代海盐产区荒政建设述考
    (一)海盐产区救灾基本程序
    (二)海盐产区救灾主要举措
        第一,蠲折盐课。
        第二,赈济钱粮。
        第三,佥补灶丁。
    (三)海盐产区备灾基本措施
        第一,保障灶丁粮食供给。
        第二,加强粮食仓储建设。
        第三,积极修造水利设施。
三 明代海盐产区荒政建设评析
    (一)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二)救灾体制不够健全
    (三)荒政监察不够严密
四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明代勘灾制度述论[J]. 鞠明库.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2014(01)



本文编号:30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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