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27 10:29
<正>(2019年1月7日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十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2019年6月12日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清真寺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清真寺的合法权益,规范清真寺的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伊斯兰教教义、教规及我国伊斯兰教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清真寺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穆斯林举行宗教活动、讲经宣教、培养宗教教职人
【文章来源】:中国穆斯林. 2019,(04)CSSCI
【文章页数】:4 页
本文编号:320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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