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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校岭南毁佛述略

发布时间:2017-08-02 20:05

  本文关键词:魏校岭南毁佛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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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魏校在明嘉靖初为按察司副使督学广东,在粤年余大毁"淫祠",尤恶佛氏,故拆毁未获官方认可的佛教庙宇,改作社学和书院,强令无度牒的僧尼还俗,没收变卖寺庙田产,列佛经为禁书,削弱了岭南佛教道场基础、信众基础、经济基础和经论传播基础,尤其是砸毁六祖惠能祖传衣钵,阻滞了岭南佛教的发展。
【作者单位】: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键词】魏校 岭南 毁佛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岭南禅宗史》(批准号:12BZJ010)
【分类号】:B948
【正文快照】: 岭南佛教行进至明朝,有两件事影响较大:一是魏校毁佛;二是憨山兴佛。兹就前者略作陈述。魏校(1483—1543),字子材,苏州府昆山县人,因居苏州葑门之庄渠而自号“庄渠”。弘治十八年(1505)乙丑科二甲第九名进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改兵部郎中,移疾归。嘉靖初任广东提学副使,次年丁忧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井上彻;魏校的捣毁淫祠令研究——广东民间信仰与儒教[J];史林;2003年02期

2 赵克生,于海涌;明代淫祠之禁[J];社会科学辑刊;2003年03期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万攀;;说屈大均的“善变”[J];湘南学院学报;2012年03期

2 张承良;;论东莞“文化新城”的软实力建构[J];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09年04期

3 李凡;朱z,

本文编号:61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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