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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对我国金融稳定的影响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07 17:18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演化大大减少了传统金融中介的必要性。P2P网络借贷作为最具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一,在过去短短几年里得到了飞速的发展。P2P业务依托多样化的互联网平台,具有成本优势与信息优势,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产品和层次,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金融服务的范围,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但与此同时,P2P网络借贷行业也存在着野蛮生长、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其行业自身风险也可能会通过货币市场、信用市场等迅速传染到其他金融部门和实体经济。在2013年、2015年末和2017年末到2018年第三季,先后经历了三波爆雷潮,投资者和市场对金融创新的信心受到了巨大打击,P2P网络借贷引发的一系列经济和社会事件造成了严重的不稳定因素,对金融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威胁不容忽视,也对法律监管和政府管理职责的履行提出了新的挑战。金融稳定是金融安全的基础,是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保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很显然,目前亟待对P2P网络借贷与金融稳定的关系进行研究,这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归纳总结法与抽象演绎法、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相结合等方法进行研究。本文的理论基础有监管套利理论、金融脆弱性理论... 

【文章来源】: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59 页

【学位级别】:博士

【部分图文】:

P2P网络借贷对我国金融稳定的影响研究


013-2018年停业及问题平台走势Figure3-1Trendofbusinesssuspensionandproblemplatformfrom2013to2018

业务流程,中介


我国P2P网络借贷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现状29图3-2拍拍贷借贷业务流程图Figure3-2Paipaidaibusinessflowchart(2)信用中介型所谓信用中介型的运营模式是指借贷平台为贷款交易当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提供相应的担保,来促成交易实现的运营模式。这种交易模式是以平台担保为前提的,实质上成为信用中介或准信用中介。信用中介模式业务层面包括多种形式,如:信贷资产证券化、净值再融资、债权转让,但本质上都是以不同方式使平台来承担贷款风险。合作担保机构、关联公司等是这种模式的担保主体,风险担保计划、连带责任人、安全风险金、贷款保险等是其主要保障形式。在借款流程方面,信用中介模式与纯信息中介模式并无太大的不同,但当具体违约情况发生的时候,信用中介模式一般先向投资者垫付,再向借款人催收和追偿,因此信用中介模式中的平台直接或间接在以不同方式承担贷款风险,具体业务流程如图3-3。

中介,平台,业务流程


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30图3-3信用中介型P2P平台业务流程Figure3-3BusinessprocessofcreditintermediaryP2Pplatform类似于商业银行在贷款中的作用,信用中介性平台的出借人只需要关心平台的信用、实力及其担保能力,而无需再关注出借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由于P2P平台掌握着所有平台用户的借贷行为数据,其对借款人信息的掌握要远远强于出借人,又因为现有监管体系下平台没有对借款人信息进行强制披露的义务,出借人始终在信息不对称中处于弱势地位,自然对资金的安全存在担忧,阻碍了我国P2P网络信贷的发展。在此背景下,为了更好的吸引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信用中介的运营模式被很多具有较强风控能力与数据分析能力的P2P平台采用,甚至一些传统的纯信息中介平台也陆续转型为信用中介式运营。信用中介模式下,平台直接参与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交易活动,虽然理论上这种平台担保的模式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出借人因信息不对称所承受的违约风险,但除去纯信息中介平台模式下的各种风险外,投资者还可能承受平台经营带来的诸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在信用中介模式下,平台的担保能力实际上并不会与全部借款人所带来的违约风险对等,而是结合平台自身风控,存在一定杠杆率。部分进行担保的平台,由于夸大自身担保能力、杠杆率造假,导致担保和杠杆率不匹配引发的各类问题,或者因为风控能力差、违约率过高、超出平台兑付能力,导致平台资金流断裂。有些平台的担保贷款余额超出10倍杠杆率要求,也有一些使用自有资金为出借人提供本息担保平台,已涉嫌违规违法。除此之外,还有的平台会进行拆标,进而引发期限错配和金额错配,也有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其中,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是指平台将原本不流通的信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互联网金融特征、投资者情绪与互联网理财产品回报[J]. 陈荣达,林博,何诚颖,金骋路.  经济研究. 2019(07)
[2]基于组合分类的P2P贷款逾期风险预警研究[J]. 徐桂琼,李微.  管理现代化. 2019(04)
[3]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金融创新和财富管理研究[J]. 王聪聪,党超,徐峰,钟立新,杜炜.  管理世界. 2018(12)
[4]基于VAR模型P2P网络借贷与传统金融市场之间的动态变化[J]. 贺达.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5)
[5]P2P网贷市场与正规金融市场——基于溢出效应的分析[J]. 赵子铱,张馨月.  经济与管理评论. 2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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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P2P网贷、同业拆借和资本市场的风险传染效应研究[J]. 张国昌.  新金融. 2018(06)
[8]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P2P网络借贷行为分析[J]. 汪淑娟,郑贤娟,邵尊.  时代金融. 2018(14)
[9]互联网金融发展与货币政策的银行信贷渠道传导[J]. 战明华,张成瑞,沈娟.  经济研究. 2018(04)
[10]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规模与风险承担[J]. 喻微锋,周黛.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18(01)

博士论文
[1]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效应研究[D]. 刘艳艳.山东大学 2017
[2]中国商业银行体系与金融稳定的关联性研究[D]. 王京京.东北师范大学 2016
[3]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与监管研究[D]. 刘绘.天津财经大学 2015
[4]金融稳定、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D]. 印重.吉林大学 2014

硕士论文
[1]基于BP神经网络模型的中国P2P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估研究[D]. 黄震.北京交通大学 2015



本文编号:348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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