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权退出及经济补偿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29 13:43
本文关键词:土地承包权退出及经济补偿研究 出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博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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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是中国处于城镇化高速发展时期不可回避的问题。大量农村劳动力的流失造成了农村传统农业的衰落和耕地资源的闲置与浪费。为了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中央政府鼓励农民以多元化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但多年来,土地流转并没有解决农村耕地撂荒的现状。土地流转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说明必须建立合理的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机制,使具备进城落户条件的农民实现资产转换,退出农村、进入城市,以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再分配。从理论上讲,如果农民自愿退出土地承包权,成为主动失地农民,则有权同被征地农民一样享受失地补偿。因此,推进土地承包权退出,构建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机制、测算合理的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标准,成为当下亟需解决的问题。本研究基于农户视角,探讨了农户对不同退地条件的选择偏好,基于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尝试构建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机制、测算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标准并提出土地承包权退出的激励及保障办法,为推进土地承包权退出及经济补偿工作提供意见参考。首先,梳理现有文献,了解国内外在土地承包权退出、耕地撂荒问题等方面的研究动态;总结成都、重庆、嘉兴和陕西地区土地承包权退出及补偿实践中的有益探索和存在问题,得到经验与启示。其次,利用陕西省关中地区580户农户的入户调研数据,分析农民耕地产权认知状况及其对不同退地条件的选择偏好;运用结构方程模型(SEM)对影响农民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因素进行分析。再次,根据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构建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机制;运用经济理论模型和条件价值评估法(CVM)测算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标准;运用有序多分类Logistic模型分析农户受偿期望价格差异;结合影响农户退地意愿的主要因素讨论土地承包权退出激励及保障问题。最后,提出推进土地承包权退出及经济补偿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有:第一,农民对耕地产权的私有认知比较明显,而且受其个人特征和家庭特征影响,对耕地产权的认知程度越高、私有认知越明显,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越弱;另外,农民对耕地产权的认知与国家制度安排存在一定偏差,但年龄越大、受教育程度越高、家庭人均收入水平越高、非农收入比重越大的农民,对耕地产权的认知状况更能与国家制度安排趋向一致。第二,大多数受访农民对土地承包权退出持否定态度,但是给予农民退地补偿能够显著增强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农民对土地承包权退出条件的选择,受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和所处区域影响,而且农民对经济补偿的偏好最明显。研究结果显示,农民更倾向于以承包地的实际面积作为经济补偿依据、以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作为经济补偿标准、以分多年进行补偿并按地价上涨幅度提高年补偿额作为经济补偿形式。第三,根据结构方程模型的分析结果,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的合理性、农户对经济补偿的价格预期、对社会保障的认可度是影响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的重要因素。另外,户主文化程度越高、农户居住地距最近县城越远、家庭年总收入越多、对土地所有权存在私有认知、认为有必要接受非农技能培训、认可社会保障基本功能、能够接受经济补偿并且对受偿额度的期望度高的农户,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较强。第四,利用农户调查数据和统计数据测算出对农民进行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的合理价格区间。通过计算,对退地农民进行经济补偿的合理区间为73871.08元/亩至104438.54元/亩。鉴于地域差异的考虑,分别计算出西安、咸阳、宝鸡、杨凌地区对农民进行退地经济补偿的合理区间依次为88368.93元/亩至111455.27元/亩、71269.38元/亩至98105.36元/亩、60394.11元/亩至88587.80元/亩、75451.86元/亩至119328.10元/亩。这些补偿标准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实践中的具体补偿标准应当结合当地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第五,农户对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的受偿期望受不同退地条件、农户所处地区及其经济发展水平、农户家庭特征和退地补偿政策及内容影响。以承包地换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条件下,农户受偿期望价格偏低;当地人均GDP水平高、第一产业比重大、住处距离城市距离近、家庭人均农业收入水平高的农户对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持较高的受偿期望;另外,认为退地补偿政策稳定性较强、对退地后的生活存有顾虑、期望获得单一经济补偿、对社会保障项目要求较少的农户,具有较高的受偿期望价格。第六,基于农民意愿构建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机制。以公平原则、“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和帕累托最优原则为导向,本研究尝试构建了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机制。在明确土地承包权退出补偿主体、客体和对象的基础上,对补偿依据、补偿标准和补偿形式进行了分析;建立起以农地实际经营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三方为主体、责任共担的土地承包权退出经济补偿机制。经济补偿机制还针对不同类型的退地农民设计了不同的补偿内容,并对土地承包权退出补偿资金的筹集和利用提出构想。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F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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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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