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的效力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26 11:37
【摘要】: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是指被许可人所享有的在一定的时间、地域范围内对许可人的某项知识财产权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而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的效力是指其是否应该具有排他效力与对抗效力,其中排他效力是指被许可人具有排除第三人侵害知识产权的法律效力,对抗效力是指被许可人对抗之后受让人的法律效力。由于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具有类用益物权性质,所以其应当具有排他效力与对抗效力。但我国现行立法对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的排他效力与对抗效力的规定存在不足之处:关于排他效力的问题,只有《商标法》的司法解释规定了独占被许可人独立的排他效力,而排他被许可人在一定条件下具有诉权,即具有排他效力,普通被许可人并无独立诉权,即无排他效力;著作权、专利被许可人的排他效力,在《著作权法》、《专利法》中并未得到规定;关于对抗效力的问题,只有《商标法》规定了未经备案的许可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专利领域虽有“买卖不破许可”的规定,但缺少对未经备案的许可协议的法律后果的规定;《著作权法》虽然规定了备案问题,但未规定备案将产生何种效力。对照其应然效力,立法应当统一地赋予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以排他效力、对抗效力。对于排他效力,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应该具有排他侵害的效力,也就是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独立提起侵权的诉权;对于对抗效力,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应该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权利;但排他效力与对抗效力的具备,必须以许可使用权登记公示为前提。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3.4
本文编号:2770714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3.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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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美根;;我国专利许可合同登记必要性研究[J];电子知识产权;2012年02期
2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知识产权被许可人的诉权研究[J];东方法学;2011年06期
3 张体锐;;商标普通被许可人独立诉权的合理性[J];电子知识产权;2011年05期
4 隋彭生;;知识产权用益法律关系分析[J];知识产权;2011年01期
5 林秀芹;刘铁光;;论专利许可使用权的性质——兼评《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第15条与第99条[J];电子知识产权;2010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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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赵东方;专利普通实施权人诉讼权利保护[D];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
4 张体锐;论商标普通被许可人之诉讼地位[D];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
5 宾修清;知识产权许可制度研究[D];重庆大学;2009年
6 黄伟明;论政府对合同的审查、登记和备案[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7 李罡;知识产权许可[D];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
本文编号:27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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