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中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的归责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07 10:32
承运人责任制度,一直是海上货物运输制度的核心内容,而归责原则、免责事项和举证责任作为承运人法律责任的基础概念,是承运人责任制度存续的基石。随着世界航运、国际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船货两方权益制衡的变化,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归责方式也在发展、变化。无人船的出现,引发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对载人船舶法律公约制度体系是否仍然合理适用的思考。本文通过整理分析传统的承运人制度,结合国内外无人船法律责任研究,探讨了无人船承运人的识别,远程操控船舶与完全自主船舶应采用怎样的归责原则,航海过失免责是否合理适用,无人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如何分配举证责任等承运人归责问题,以达到最大限度的追寻船货双方当事人的公平和效益价值的平衡。首先,本文根据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及中国船级社的研究对无人智能船舶的概念进行定义;以实际控制主体为出发点,对无人船承运人进行界定;论述无人船技术变革导致的海上货物运输风险变化,在航运实践中对承运人的影响,并简析对承运人义务制度方面会有哪些影响。其次,对国际公约关于载人船责任主体的规定进行对比分析,结合现行国内外对承运人识别依据方法,分别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的角度和仅凭借提单的角...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8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意义
二、研究范围
三、研究内容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现状
第一章 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概述
第一节 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的概念
一、无人智能船舶的界定
二、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的界定
第二节 无人智能船舶海上货物运输风险变化及对承运人的影响
一、无人智能船舶的海上货物运输风险变化
二、在航运实践中对承运人的影响
三、对承运人义务制度方面的影响
小结
第二章 海上货物运输中无人智能船舶的法律责任主体
第一节 无人智能船舶的法律责任主体认定
一、国际公约关于载人船的规定
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的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识别
三、提单下的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识别
第二节 船长与岸基控制站
一、船长法律地位的变化
二、船长的代理责任部分转移至岸基控制站
三、岸基控制站的法律地位认定
小结
第三章 海上货物运输中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法律责任基础
第一节 无人智能船舶应选择适用何种归责原则
一、承运人归责原则的历史发展
二、远程控制船舶归责原则的选择
三、完全自主船舶归责原则的选择
第二节 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与航海过失免责
一、航海过失免责的存废之争
二、远程操控船舶与航海过失免责
三、完全自主船舶与航海过失免责
第三节 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的举证责任
一、管货义务的举证责任
二、免责事项的举证责任
三、适航义务的举证责任
小结
第四章 我国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之归责问题对策研究
第一节 改变承运人的归责方法可能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一、不利影响
二、有利影响
第二节 对我国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归责问题的立法建议
一、我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
二、完善我国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相关规定的建议
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谢
作者简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无人船岸基操控人员法律地位初探[J]. 何易璇. 中国海事. 2019(12)
[2]关于废除《海商法》中过失免责制度之思考[J]. 张一祯,蒋正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9(05)
[3]海事电子巡航研究与应用[J]. 李伟,孙术利. 中国海事. 2018(06)
[4]《鹿特丹规则》承运人识别制度及其本土化反思[J]. 王秋雯.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4)
[5]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识别[J]. 张文广.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13 (06)
[6]国际海上承运人责任基础的反思与重构[J]. 李天生.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3(07)
[7]国际海上承运人责任基础历史演进及启示——海上特殊风险与产业利益的双重流变[J]. 李天生. 河北法学. 2013(02)
[8]光租条款的起源及其在英美的发展差异[J]. 李天生. 学术论坛. 2012(12)
[9]提单公约下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变化及对我国海商法的影响[J]. 沈木珠. 国际商务研究. 2012(04)
[10]扩大对外开放 加快转型发展——赴上海、浙江考察对外开放工作的调研报告[J].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组,宋岗新,王军,姚晓东. 天津经济. 2012(04)
博士论文
[1]《鹿特丹规则》承运人制度研究[D]. 余筱兰.复旦大学 2014
[2]船货利益平衡原则研究[D]. 李天生.大连海事大学 2010
[3]《鹿特丹规则》研究:制度创新与借鉴[D]. 章博.华东政法大学 2009
[4]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D]. 李章军.华东政法学院 2005
[5]电子提单法律问题研究[D]. 向在胜.武汉大学 2005
硕士论文
[1]《鹿特丹规则》中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D]. 杨裕武.西南政法大学 2010
本文编号:3574379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8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意义
二、研究范围
三、研究内容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现状
第一章 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概述
第一节 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的概念
一、无人智能船舶的界定
二、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的界定
第二节 无人智能船舶海上货物运输风险变化及对承运人的影响
一、无人智能船舶的海上货物运输风险变化
二、在航运实践中对承运人的影响
三、对承运人义务制度方面的影响
小结
第二章 海上货物运输中无人智能船舶的法律责任主体
第一节 无人智能船舶的法律责任主体认定
一、国际公约关于载人船的规定
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的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识别
三、提单下的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识别
第二节 船长与岸基控制站
一、船长法律地位的变化
二、船长的代理责任部分转移至岸基控制站
三、岸基控制站的法律地位认定
小结
第三章 海上货物运输中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法律责任基础
第一节 无人智能船舶应选择适用何种归责原则
一、承运人归责原则的历史发展
二、远程控制船舶归责原则的选择
三、完全自主船舶归责原则的选择
第二节 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与航海过失免责
一、航海过失免责的存废之争
二、远程操控船舶与航海过失免责
三、完全自主船舶与航海过失免责
第三节 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的举证责任
一、管货义务的举证责任
二、免责事项的举证责任
三、适航义务的举证责任
小结
第四章 我国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之归责问题对策研究
第一节 改变承运人的归责方法可能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一、不利影响
二、有利影响
第二节 对我国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归责问题的立法建议
一、我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
二、完善我国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相关规定的建议
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谢
作者简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无人船岸基操控人员法律地位初探[J]. 何易璇. 中国海事. 2019(12)
[2]关于废除《海商法》中过失免责制度之思考[J]. 张一祯,蒋正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9(05)
[3]海事电子巡航研究与应用[J]. 李伟,孙术利. 中国海事. 2018(06)
[4]《鹿特丹规则》承运人识别制度及其本土化反思[J]. 王秋雯.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4)
[5]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识别[J]. 张文广.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13 (06)
[6]国际海上承运人责任基础的反思与重构[J]. 李天生.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3(07)
[7]国际海上承运人责任基础历史演进及启示——海上特殊风险与产业利益的双重流变[J]. 李天生. 河北法学. 2013(02)
[8]光租条款的起源及其在英美的发展差异[J]. 李天生. 学术论坛. 2012(12)
[9]提单公约下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变化及对我国海商法的影响[J]. 沈木珠. 国际商务研究. 2012(04)
[10]扩大对外开放 加快转型发展——赴上海、浙江考察对外开放工作的调研报告[J].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组,宋岗新,王军,姚晓东. 天津经济. 2012(04)
博士论文
[1]《鹿特丹规则》承运人制度研究[D]. 余筱兰.复旦大学 2014
[2]船货利益平衡原则研究[D]. 李天生.大连海事大学 2010
[3]《鹿特丹规则》研究:制度创新与借鉴[D]. 章博.华东政法大学 2009
[4]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D]. 李章军.华东政法学院 2005
[5]电子提单法律问题研究[D]. 向在胜.武汉大学 2005
硕士论文
[1]《鹿特丹规则》中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D]. 杨裕武.西南政法大学 2010
本文编号:357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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