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17-09-30 11:16
本文关键词: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摘要】:个人信息是指运用可识别符号系统反映个体识别信息的且与之相关联的各种信息。个人信息权,是指个人信息所指向的对象对上述个人信息进行支配、控制以及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个人信息权之所以需要保护,本质上是由其信息自决和信息自由两方面性质的价值冲突导致的,或者说也是个人信息权人格要素和经济要素相互矛盾的结果。大数据时代的4V特点,加上数据挖掘、云计算、云存储等技术的出现,以及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得个人信息在这个时代显得更具商业价值,从而导致原先平衡的打破。在研究了国内外立法的状况后,本文采用了市场交易的角度,将个人信息权的保护问题转化为如何建立有效的个人信息交易市场这一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本文建议从三个方面进行相应的制度建设:价值观点的变更,更加符合交易规律的立法原则,还有市场化的私人执行方案。
【关键词】:大数据 个人信息权 法律保护
【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3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6
- 前言6-7
- 第一章 个人信息权的性质7-10
- 第一节 个人信息权的人格属性7
- 第二节 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区别7-8
- 第三节 个人信息权的财产属性8-10
- 第二章 个人信息权的内在价值冲突10-11
- 第三章 大数据时代的冲击11-17
- 第一节 大数据时代下数据的价值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11-14
- 一、数据正经历爆炸式增长11
- 二、信息挖掘和云存储、云计算等技术的出现11-12
- 三、大数据价值挖掘的成功案例12-14
- 第二节 个人信息在大数据中成为重要的一环14-17
- 一、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影响14-15
- 二、移动互联网发展带来的影响15-17
- 第四章 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17-23
- 第一节 国外对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概述17-20
- 一、大一统的保护模式17-18
- 二、一般人格权保护模式18-20
- 三、基本人权保护模式20
- 第二节 国内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20-23
- 一、立法滞后扭曲了个人信息的交易市场20-22
- 二、某些垄断行为加剧了市场的扭曲22-23
- 第五章 个人信息权保护制度的改进23-32
- 第一节 价值层面23
- 第二节 立法层面23-28
- 一、基于价值比较的考量23-26
- 二、基于促进交易的考量26-28
- 第三节 执行层面28-32
- 结语32-33
- 参考文献33-36
- 致谢36-37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8条
1 贺栩栩;;比较法上的个人数据信息自决权[J];比较法研究;2013年02期
2 孙昌兴;秦洁;;刍议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J];江淮论坛;2010年04期
3 刘德良;;个人信息的财产权保护[J];法学研究;2007年03期
4 易继明;周琼;;论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J];法学研究;2008年01期
5 刁胜先;;论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基础——兼论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精神利益与物质利益[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1年05期
6 王利明;;论个人信息权在人格权法中的地位[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06期
7 李仪;;论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制度——一个以新制度经济学为主的视角[J];消费经济;2009年05期
8 刘巍;;论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J];行政法学研究;2007年02期
,本文编号:94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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