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现行执行证书制度的优缺点探究
发布时间:2016-08-04 08:10
论文摘要 近年来,强制执行生活的积极作用也有目共睹,这一制度不仅可以敦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降低当事人实现债权的成本,还可以减少诉讼、疏减法院资源。另外,公证制度自身和司法诉讼制度、准司法仲裁制度的运行紧密相关,能够帮助裁判机构发现事实或认定事实,有助于司法、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 据有关统计,经过公证的债权合同多数得到了很好的履行。即使进入执行程序的,大部分案件都通过自动履行、和解或裁定结案,最终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争议案件很少。可以看出,强制执行公证和执行证书制度仍是一项高效便捷的争议解决机制。
虽然目前,执行证书制度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引发了法律界和当事人的质疑,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应当直视问题,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对内要提高行业自律,切实提高强制执行公证和执行证书的文书质量,对外要和法院、执行法官积极沟通,从而更好地完善和发挥这一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
本文编号:83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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