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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微博与警察公共关系

发布时间:2016-08-04 08:14

   论文摘要 微博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提供了新的途径,警务微博可以及时发布警务信息,直接从信息源的信息传递给群众,消除信息滞后现象。如今,警务微博已成为警察机关与公众直接联系的新平台,微博也正在影响着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本文主要分析微博给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带来的机遇、挑战以及运行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管理机制等方面阐述如何完善警务微博,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论文关键词 微博 警察 公共关系

  一、基本概念与理论

  (一)微博
  微博(Weibo),微型博客(MicroBlog)的缩写,即一句话博客,是一种新型的社交网络平台。 其每篇字数在140字(包括标点符号)以内,通过利用微博,任何一个用户都可以了解世界上发生的最新事情,关注最新事态的发展,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观点,并且能随时上传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任何事情。微博的短小精悍使它能够将个人看法迅速和容易地发送到手机短信、飞信、Email、QQ、微信等多种媒体,实现多种媒体的信息及时互通。另外微博信息的传播具有零成本、零编辑、零技术等特征,方便了用户之间的直接互动交流,其便捷性、即时性以及产生的现场感也是其他媒体无法相比的。
  微博最早兴起于2006年的美国,从英美发达国家的应用和研究成果可证实,微博在政治生活中充当着重要角色。在中国,微博同样凭借其应用门槛低、互动性、即时性等优势迅速成为信息传播的最重要的新渠道。对此中国各级政府机构纷纷开设微博。公安系统是政府部门利用微博平台发展线上政府与公众互动的重要部分。据《2014年上半年新浪政务微博报告》,截至2014年6月26日,新浪微博平台认证的政务微博达到119169个,比去年年底增加19018个。其中党政机关官方微博84377个,公务人员微博34792个。公安政务微博12952个,占政务微博总数的16%,成为了第二大类行业微博。其中,公安系统机构的公职人员微博在2014年上半年就增长了6455个。公安政务微博在成为并成功创造了中国多个政务微博应用的第二和典范的同时,它的应用也超出了初始的宣传功效,其在政务公开、加强警民沟通、引导舆论、提高公安工作效率、改进公安形象、打击网络犯罪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警察公共关系的概念
  警察公共关系是警察机关运用公关手段加强与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及其它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以及其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和社会综合治理,并且通过此公共关系建设改善与受众群体的关系,赢得服务对象的尊重、认可与支持,从而为人民警察开展警务工作带来方便。具体来讲,警察公共关系涵义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诠释:
  1.警察公共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警察机关是为处理公众之间的各种矛盾而产生和客观存在的,矛盾具有普遍性和客观存在性,因此警察和公共之间一直就客观存在这样一种关系即警察公共关系。它是警察机关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公众环境的情况的反映。
  2.警察公共关系是管理活动。虽然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强调多元主体,强调警察机关、人民群体、新闻媒体以及其它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但不可否认,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主要主体是警察机关,并且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警察机关为改善自身形象、优化执法环境而主动采取一定的策略和手段有目的开展的一种管理活动。这种管理活动所带来的公共关系的改善与执法环境的优化也是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有效推进需要警察机关的主观努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与是否受到重视,能否有效推进是与警察机关是否具有公共关系理念息息相关的。当认识到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性并且警察机关自觉地推动公共关系建设时,警察公共关系必然会得到发展,反之,警察公共关系将止步不前。警察公共关系的改善与否与警察机关的努力与否以及努力程度密不可分。

  二、微博给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带来的契机

  (一) 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开创新的途径
  在此之前,人们主要通过传统的媒介如广播、报刊、电视等获得相关信息,警方也乐于借助传统媒介发布警务信息,进行相关宣传。因此传统的媒介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对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起着巨大的作用,但通过传统媒介发布信息只能是你听我说,无法进行互动交流,充分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微博作为新型的媒介,弥补了传统媒介的缺陷。具有传播迅速性、交流灵活性、发布便捷性等特点的新型媒介——微博开辟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新途径,在“新媒体”时代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今,公安微博已成为公安机关与公众直接联系的新平台。公安微博通过在第一时间内发布警务信息,将信息直接传递给群众,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从而获得理解与支持,实现了警察与服务对象的零距离沟通,另外,群众对微博的回复,表达自己的心声,能够使公安机关更好的听取社情民意,为群众服务。
  (二)加强警民沟通、为服务群众提供新渠道
  通过公安微博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能够及时了解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感受,对公安工作的评价。通过公安微博问政征求民意,加强与民众的直接沟通交流,使公安工作能够得到群众的理解、认可与支持。公安微博上通过开设“群众意见箱”“警民直通车”等板块,发布警务信息、解答群众疑问、公开征求民意等,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起着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公安微博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和积极互动交流,有利于塑造了公安亲民形象,使民众更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最终更加有利于公安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的稳定。“新媒体”时代下,公安微博的作用正在凸显。公安微博在做到准确、严谨、全面的基础上,可综合采用图片新闻、卡通形象、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来丰富版面,使网民更容易接受,发挥公安微博的作用。



  三、微博给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带来的挑战

  (一)警察危机公关面临的挑战
  在传统媒介环境下,主流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媒介一方面是公众获得信息的主要途径,一定程度上引导着公众的舆论导向,另一方面是公共部门宣传的平台,警察机关只需要与主流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媒体建立良好关系就能在某种程度上把握舆论导向,应付危机公关。而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危机爆发后能够迅速得到广泛传播,各种评论涌现,甚至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而对事件过分炒作,如果处理不当,导致的负面影响将长时间存在,网络时代危机呈现出的新特征给警察危机公关带来新的挑战。一些警察机关对网络时代警察公关危机面临的挑战认识不足,缺乏重视,对于新事物又没有很好的经验可以借鉴,事前预警能力不足,事中又不能有效控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因此,常常导致危机事件造成的影响更加严重,发展失控,工作上陷入被动局面。
  (二)对警察公关能力带来的挑战
  网络时代信息的传播具有迅速性和广泛性,无论在何时何地,只要有手机就能通过微博上传播发生在身边的事件或针对某一社会事件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能够被迅速转载。我国目前正处在冲突多发期和社会转型时期,并且在“新媒体”时代下,警务活动完全暴露在公众视野中,警察机关不容许有任何错误或失误,甚至其工作中的瑕疵都可能被在网络这一“放大镜”给透视出来并被无限放大,造成恶劣的影响。目前,针对公众的各种声音都需要公安机关及时积极回应并采取积极措施。若警方回应不及时,发布消息不准确或者不发声则会使事态向更坏的方向发展。目前,公安机关应建设更加规范化的警务活动、更高水平的警察公共关系来应对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网络监督意识和能力带来的挑战。
  (三)微博管理方面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警察机关纷纷开设了微博,许多民警也开设了个人微博,但从运行的情况看,公安微博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问题,许多基层警务微博的开设仅仅是一种形式主义,没有实质作用,开通后信息更新滞后或从没有更新过,且与公众缺乏沟通和互动交流,不能够引起网民的关注,发挥不到应有的作用。目前对于公安微博建设尚不完善,缺乏规范和制度保障。

  四、完善公安微博的对策和建议

  2010年12月,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长的孟建柱同志表示:“广大公安干警既要充分运用走访、回访、接访等传统办法当面征求群众意见,又要善于借助网络微博等新型媒介搭建警民互动平台,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因此,我们必须在积极打造“精品博客”上下功夫,公安微博要贴近百姓群众,内容真实丰富,以人为本,取得群众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推动公安微博与时俱进、健康发展。
  (一)组织力量,打造个性、特色的公安微博
  在互联网发达的时代,如果公安微博管理与应用的好,将对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产生积极作用。因此更需要一支专门的微博团队精心管理,才能不断保持活力,提升影响力。一方面是微博日常管理人员,需熟悉公安业务,熟悉网络技术。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另一方面是“智囊性”人才,此类人才应具备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素养,精通网络技术,沟通能力较强,具有丰富公安经验、保密观念等,提高公安微博工作团队和网民沟通交流能力。
  (二)在公安微博日常的管理上,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坚持速度第一原则。微博具有及时性的特点,在当今信息传播速度之快,因此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积极回应,若回应的滞后化,容易失去网民的关注与信任;要及时更新警务信息,发布最新动态,若公安微博开通后而不去“打理”只会适得其反;特别是对于警察公关危机,更需要第一时间做出反映,否则被网上炒作,将带来严重后果。
  2.加强舆论监督,传递正能量。第一,对信息发布的监督。在公安微博的庞大系统中,如果监管不到位,容易发布不当言论。特别是民警个人的微博,信息发布缺乏有效的监督,往往发布的信息带有个人情感性和随意性,若被不法分子利用炒作,将给公安工作带来被动。因此应对公安系统工作人员加强微博培训,对公安微博加强有效的监管。第二,对网络信息的监管。加强巡查,引导舆论。应建立健全有效的网上巡查机制,一旦发现重特大案件在网上的恶意炒作,要积极主动的回应,第一时间澄清事实,发布正面声音。微博“意见领袖”在舆论事件中影响巨大,通过粉丝们的转发和评论能够迅速将某一事件推向舆论高潮,应当把握网络“意见领袖”的作用特点,加强双方沟通,消除负面影响。第三,传递正能量。通过公安微博上开设“孩子我们送你回家”、“生活安全常识教育”等板块,,引导群众关注与参与。



本文编号:83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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