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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小说《檀香刑》与清末重刑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14 21:37

  本文关键词:莫言小说《檀香刑》与清末重刑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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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清朝末年,列强入侵,加剧了社会动荡。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之下被迫实行刑法改革,修订、推行新刑律,试图消解《大清律例》的重刑弊端,实现社会安定,但是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小说《檀香刑》是莫言的代表作之一,以清末德国人强修胶济铁路,袁世凯镇压义和团抗德运动,八国联军攻陷北京这一系列风云变幻的历史事件为背景线索,通过一桩桩骇人听闻的案例历史地再现了清末的重刑。莫言的小说《檀香刑》将民间故事与历史融合在一起,重新进行构建和文学书写,表现了当代作家对清末重刑制度的思考,体现出文学对历史的审视和当代“关照”。通过对小说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重刑”所代表的“权力至上”以及重刑之“戏”所映射的传统文化心理作为维系整个封建社会的纽带贯穿始终。一方面,清朝统治者对皇权的维护致使变法改革只能流于形式,统治者仍需要依靠重刑来宣誓自己的统治权威,震慑民众,维护皇权制度;另一方面,处于社会底层的百姓将“戏”作为他们贫乏生活的调剂和“自殇”,对重刑表现出了嗜血的偏爱和狂热,亦成为重刑制度得以为继的黑色土壤。“治乱世用重典”这种单向思维的治国观念犹如刚猛之烈药,只可解一时之痛,最终的结果只能导致刑罚在预防和控制犯罪方面归于无效。国民对“示众”的偏爱,对重刑制度心理上的依赖是文明的、法治的社会中所必须克服的文化心理。在当代法治社会建设中,有效地控制重刑对于国家民族的命运和百姓的生存密切关联。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应该理性、客观,强调以人为本,注重法律的人文关怀,维护公民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I207.4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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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费立军;莫言小说的怪诞书写与价值[D];延边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1289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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