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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游戏:书法现象学引论

发布时间:2021-07-16 14:45
  书法是在存在与存在者之间、"迹"与"所以迹"之间、道与形器之间的艺术。书法本质上是一种"之间的游戏"。书法所书之物要通过文字书写来表现,但书法又不能还原为仅仅只是写字。书法意义上的写字是具身性的笔笔相生的动作发生学或"书势",是在形与未形之间的创生性活动。所以,书法的创作过程是一种力的对话,是同时意味着支配和允让的"让写"。"让写"既是"我"让笔写,也是"我"让出自己,让笔来写。在书写主体和纸笔之间发生的力的对话,就是书法的事情。 

【文章来源】: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31(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 书法所书何物:书法作为“之间”的游戏
二、 “书势”与《易经》取象:书法作为动作的发生学
三、 “让写”在支配和允让之间:书法作为力的对话
四、 “冲和”与“瞬间”之间:书法体道的发生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画道、易象与古今关系[J]. 柯小刚.  文艺研究. 2008(07)
[2]形上学与形而上学:从比较哲学出发的道学沉思[J]. 柯小刚.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1)



本文编号:328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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