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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学”到学科——书法学学科体系构建之思考

发布时间:2021-09-17 03:30
  书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对书法学学科建设至关重要,而书法学学科建设是书法学顺利升级为"一级学科"的前提条件。笔者对清末至民国从"科学"化书法的倡导到"科学"化书法理论成果,新中国成立后书法学科化的教育、教学实践,20世纪80、90年代围绕《书法学》的出版和三届全国书法学暨书法发展战略研讨会关于书法学学科体系构建的研究进行梳理和探讨,对书法学学科定位及归属问题进行分析,对书法学学科体系构建提出自己的看法与设想。 

【文章来源】:大学书法. 2019,(02)

【文章页数】:6 页

【部分图文】:

从“科学”到学科——书法学学科体系构建之思考


《书法学》分支学科与《墨池编》各门类的比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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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杰的由圆心向外围的四个圆与陈振濂的“逻辑展开型”构架,即从学科内核逐渐走向学科外围有异曲同工之妙,思路相同,“圆心、内圆、外圆和射线”与“书法哲学、书法艺术学、书法的构成原理、书法现象的把握和书法文化的展开与追溯”大致对应。之后陈振濂在《论书法学学科构架的三种模式》(1998年,收入《书法学论文集(三)》)对原《书法学》的八个并列的分支学科加以修改,既使其能学科化、逻辑化,加强领属与统辖,又要能便于当时书法界的接受,引出了“‘顺向式’的第二种书法学学科构架模式”。(图二)这种修改后的架构模式与《书法学》原架构的内容和范围一致,不同在于,将原来平列的八个分支学科加强了层次性,七个子学科由“书法史学”和“书法美学”分别统辖,而“书法史学”和“书法美学”即“史”和“论”由“书法学”总揽。陈振濂把这第一种学科构架类型称之为“知识内容并列型”;将其先前提出的“逻辑展开型”构架,即从学科内核逐渐走向学科外围与周俊杰的由圆心向外围的四个圆之构架称为第二种类型,即“逻辑因果推演型”。进而他又提出了介于此二者之间,“既不像已有的‘知识构筑型’那么具体,又不如‘逻辑展开型’那么抽象”的第三种类型,即“学科分支并列型”,在方法上取“并列”,在内容上则按照逻辑推演型构架,即在内容上强调“抽象”,将“书法学”分为书法艺术哲学、书法史学、书法美学、书法文化学、书法社会学、书法心理学、书法形态学、“书法学”学八个分支学科,这便是《书法学概论》除第一章“书法学引论”外的后八章,《书法学概论》也是十五册大学书法教材集成的总纲。陈振濂在文章中写道:“这样紧紧抓住‘学科’使它抽象出来,既不完全是逻辑推演而丝毫不考虑各分科内容的必要性与轮廓的清晰性,同时又不仅仅是只立足于具体的书法史现象、书法美学现象、书法创作的技巧与形式现象成笼统的“书法现象”,而是使它有相当的学科、原理、框架的地位。”[10]


本文编号:3397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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