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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论与他律论的区分标准和学理依据

发布时间:2021-03-12 06:53
  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与他律论只是在内容与形式关系的层面有意义,凡是承认音乐以外的内容能够在音乐形式中表现的,就是他律论,凡是认为这些内容不能在音乐形式中表现的,就是自律论。自律论与他律论同坚持何种本体论、创作者的主观状态如何以及音乐作品的类型无必然联系,也不是所有理论都可以归入自律论或他律论。两种理论虽然在观念上对立,但并不构成矛盾,因为它们各有自己的学理依据。他律论的学理依据是现代哲学中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整体观,自律论的学理依据则是"履"与"迹"亦即"情感"与"情感的信息"的明确区分。所以,两种音乐观都能成立,但他律论主要建立在经验感受的基础上,自律论则更多地诉诸实证分析。 

【文章来源】: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 2019,(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 区分他律论与自律论的标准
二、 理解自律与他律的几个误区
    1. 他律还是自律同本体论无必然联系
    2. 他律还是自律同创作动机、目的和状态无关
    3. 他律还是自律同具体的作品类型无关
    4. 并非所有理论都可以归入自律论和他律论
三、 自律论与他律论的学理依据
    1. 他律论的学理依据
    2. 自律论的学理依据



本文编号:307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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