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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不动产赠与”条款的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23-10-04 01:23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订立的协议书中通常包括财产处分条款。条款约定将不动产财产给一方或子女的,其"赠与"性质虽可以得到肯定,但在实践中也存在诸多争议。文章从物权变动与物权效力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通过对不动产物权登记变更的必要性,以及离婚协议是否属于赠与合同或利他合同的探讨,得出协议约定不动产变动而未进行变更登记则原则上物权未发生变动,同时"不动产赠与"条款不可任意撤销的结论。面对争议问题,可适用婚姻法、物权法以及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并参照适用合同法处理。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围绕离婚协议“不动产赠与”条款的若干争议问题
    (一)赠与后物权是否变动的问题
    (二)约定赠与后是否可撤销的问题
    (三)一方死亡已赠与的财产是否仍可成为遗产的问题
二、离婚协议中“不动产赠与”条款相关争议问题的分析
    (一)不动产赠与后物权未变动
    (二)离婚协议中的“不动产赠与”条款不可撤销
    (三)不动产赠与子女不可看作利他合同
    (四)赠与条款是不动产处分的约定不是遗产
三、针对离婚协议中“不动产赠与”条款争议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及时登记过户约定赠与的不动产财产
    (二)对离婚协议或赠与条款进行公证
    (三)离婚协议不动产赠与条款可参照使用合同法
    (四)《物权法》不宜过多调整夫妻间财产赠与的约定



本文编号:385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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