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社科论文 > 中国通史论文 >

明代六科十三道如何行使监察权

发布时间:2024-01-29 06:31
  <正>自秦代以降,监察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秦代的御史大夫直接对皇帝负责,郡县的监御史、县丞与其对应;汉承秦制,但司法、监察逐渐剥离,形成独立的监察系统。汉武帝时期,将天下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州,派遣刺史,分州督察郡县,把中央的监察视角直接延伸到地方,形成了中央对地方的双重监察。那么,明代的六科十三道如何行使监察权呢?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在体制上确立御史为台、六科为垣
形成封驳、纠劾、拾遗等监察格局
彰显堂堂正正、至大至刚的凛然正气



本文编号:388785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tslw/388785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9c2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