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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主义宪政模式论纲:哈贝马斯宪政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0-03-28 21:15
【摘要】: 程序主义宪政模式的提出是哈贝马斯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进行学理诊断的结果,也是他对这一危机进行理论拯救的智识探索。借助于商谈理论,哈贝马斯重构了权利的合法性基础,在后形而上学语境下,权利的合法性来自于公民彼此间的授予,而法律的合法性来自于人们基于程序共识的合理商谈,人们运用交往权力进行合理商谈的过程与人们的自我立法是同步进行的。在澄清这两个理论前提之后,哈贝马斯提出了程序主义宪政模式这一概念。程序主义宪政模式包括以下构成要素:程序主义基础上的法律体系和权利体系;商谈伦理学和普遍语用学提供的理想言说情境;平等主体基于程序共识的合理商谈;交往权力的程序性保障。程序主义宪政模式整合了形式主义宪政模式和福利国家主义宪政模式的有益成分,并因此具有了理论优势。程序主义宪政模式的各要素在不同层面上回应了晚期资本主义合法化危机的挑战,为消解晚期资本主义合法化危机提供了可能。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09.1;D91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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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0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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