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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思考

发布时间:2021-02-01 19:17
  村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是村民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民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村民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直至村民非婚生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18)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案情简介
二、案例分析
三、建议和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养老倒逼婚姻:理解当前农村早婚现象的一个视角[J]. 王德福.  南方人口. 2012(02)
[2]关于婚约彩礼问题的访谈与思考[J]. 贾丽.  前沿. 2011(21)



本文编号:301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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