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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立宪公会与清季商法的编订

发布时间:2021-02-05 08:42
  清季由绅商主导的预备立宪公会等百余个政商学团体合作编纂的《商法调查案理由书》,主要内容先后为清朝及民国北京政府采纳,且修订成为民国法律,取代前清商律。此事体现清季预备立宪时期,新兴的绅商阶层的势力膨胀以及在国家事务中的作为。在此过程中,预备立宪公会的作用尤为重要。其率先向上海商务总会、商学公会创议编辑商法草案,得到赞同后,即设立商法编辑所,负主持讨论编纂之责,并承担部分编纂经费。后又负责携编定的《商法调查案理由书》赴都禀部,以求采择。根据此案起草的《大清改订商律草案》为民国北京政府认可接受,也与该会的人脉渊源关系匪浅。 

【文章来源】:学术研究. 2020,(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创议编新商法草案
二、组建编辑所编译草案
三、草案的商讨与呈递
四、终成善果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清末商务史料(上)[J]. 丁进军.  历史档案. 1991(04)
[2]预备立宪公会拟订商法活动述论[J]. 朱英.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0(04)



本文编号:301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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