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研究
发布时间:2021-02-14 05:36
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是我国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反映出当地人民的生活,是当地民族习惯法的浓缩,是社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和本民族文化的重要表现。作为一种法律渊源,深入认识并引导其与国家法相适应,对于构建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文章的结构设定,本文研究重点如下:(一)对隆林彝族婚姻习惯的准确描述,是本文的基础章节;(二)研究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之间的关系,将研究对象纳入法学理论的框架进行分析;(三)探讨如何将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进行衔接互动,给予可行的理论措施。具体来说,本文一共有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简单介绍了隆林彝族的概况,其中包括隆林的地理位置和隆林彝族的族源;第二个部分主要介绍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的一些自历史上就存在的原则,包括姑舅表婚、转房制等制度,它们是整个隆林彝族习惯法的原则部分;第三个部分细致介绍了隆林彝族婚姻方面的程序内容,对结婚和离婚都进行了详细分析介绍;第四个部分则阐述了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之间的关系,并且为如何促进习惯法和国家法的互动和协调提供了具体可行的路径。希望通过对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的研究,以法学的视角深刻认...
【文章来源】: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 田野点概况
第一节 隆林地区自然地理环境
第二节 隆林彝族族源
第二章 实体: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原则
第一节 同族内婚
第二节 等级内婚
第三节 家支外婚
第四节 姑舅表婚
第五节 姨表不婚
第六节 转房
第七节 一夫一妻
第三章 程序: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内容
第一节 结婚
一、提亲
二、订亲
三、定彩礼
四、接亲
五、送亲
第二节 离婚
一、离婚程序
二、离婚后果
第四章 冲突与协调: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
第一节 冲突: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之矛盾
一、实体冲突
二、程序冲突
第二节 协调: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未来走向
一、思路一:与国家法进行良性互动
二、思路二: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桥梁”
三、思路三:对习惯法进行选择性的扬弃
四、思路四:国家法为法秩序提供终极保障
第三节 意义: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之协调
一、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需要
二、为法治现代化建设提供有益补充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试论婚姻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冲突与协调措施[J]. 高扬. 法制与社会. 2014(29)
[2]关于民族地区婚姻法变通的法理可行性思考[J]. 钟菊英. 法制与社会. 2012(12)
[3]论彝族婚姻中的身价费及其法律调适[J]. 张邦铺.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2(01)
[4]论民族法律文化视角下“法律多元”的含义与现状[J]. 李剑,杨玲.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1(05)
[5]整体性理解习惯法——围绕彝族的文化观念而展开的法律人类学讨论[J]. 赵旭东,罗涛.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0(04)
[6]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J]. 邱成建. 法制与社会. 2010(23)
[7]断裂、失范与衔接——试论当前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在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互动与走向[J]. 杨佳.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2009(03)
[8]试论农村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J]. 高其才. 现代法学. 2008(03)
[9]从“民族内婚”到“族际通婚”的突破——关于凉山彝族族际通婚的探讨[J]. 张朴,李豫浔. 贵州民族研究. 2007(06)
[10]论村规民约[J]. 李可. 民俗研究. 2005(04)
本文编号:3033205
【文章来源】: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 田野点概况
第一节 隆林地区自然地理环境
第二节 隆林彝族族源
第二章 实体: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原则
第一节 同族内婚
第二节 等级内婚
第三节 家支外婚
第四节 姑舅表婚
第五节 姨表不婚
第六节 转房
第七节 一夫一妻
第三章 程序: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内容
第一节 结婚
一、提亲
二、订亲
三、定彩礼
四、接亲
五、送亲
第二节 离婚
一、离婚程序
二、离婚后果
第四章 冲突与协调: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
第一节 冲突: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之矛盾
一、实体冲突
二、程序冲突
第二节 协调: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未来走向
一、思路一:与国家法进行良性互动
二、思路二: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桥梁”
三、思路三:对习惯法进行选择性的扬弃
四、思路四:国家法为法秩序提供终极保障
第三节 意义:隆林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之协调
一、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需要
二、为法治现代化建设提供有益补充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试论婚姻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冲突与协调措施[J]. 高扬. 法制与社会. 2014(29)
[2]关于民族地区婚姻法变通的法理可行性思考[J]. 钟菊英. 法制与社会. 2012(12)
[3]论彝族婚姻中的身价费及其法律调适[J]. 张邦铺.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2(01)
[4]论民族法律文化视角下“法律多元”的含义与现状[J]. 李剑,杨玲.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1(05)
[5]整体性理解习惯法——围绕彝族的文化观念而展开的法律人类学讨论[J]. 赵旭东,罗涛.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0(04)
[6]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J]. 邱成建. 法制与社会. 2010(23)
[7]断裂、失范与衔接——试论当前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在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互动与走向[J]. 杨佳.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2009(03)
[8]试论农村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J]. 高其才. 现代法学. 2008(03)
[9]从“民族内婚”到“族际通婚”的突破——关于凉山彝族族际通婚的探讨[J]. 张朴,李豫浔. 贵州民族研究. 2007(06)
[10]论村规民约[J]. 李可. 民俗研究. 2005(04)
本文编号:303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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