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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民事诉讼权利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23 12:00
  中国自古就不缺乏民事诉讼,早在先秦时代,就有了刻在青铜器上的民事诉讼案件,但当时仅仅局限于奴隶主贵族之间,周王对奴隶主贵族的诉讼权利实行不平等的保护;到了秦汉时期,民事诉讼主体扩大,涉及到社会各个阶层,而不是再局限于先秦时期的奴隶主贵族之间了,秦朝重视法律,汉代法制手段的深入,使得越来越多的普通民户敢于诉讼;发展到隋唐时期,其由于民事纠纷的增多,统治阶级开始注意到民事立法,使百姓的民事诉讼有了法律的保障,其民事诉权也趋于规范化,出现了《唐律疏议》这样的国家根本大法。宋代商业的繁荣,海外贸易的扩大,私有制日益深化,引发了经济利益的多元化和社会关系的多样化。以商人和手工业者为主的市民阶层不断壮大,个人主义倾向和民主性在市民阶层中出现,民众的维权意识觉醒,加之宋代统治阶级重视法律,重视提高司法官吏的法律教育,宋代的士大夫阶层又有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民本思想,对百姓的民事诉权十分重视。所以,宋代的民事诉讼大为增多,其民事诉权亦大为提高。本文对宋代民事诉权的表现形态主要是分几个阶层进行论述的。主要分为:1、妇女诉权的表现形态:主要有对不孝子孙的诉讼权,维护私有财产的诉讼权,维护...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6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 宋代以前民事诉讼权利的演变
    一、先秦时期民事诉讼权的局限
    二、秦汉民事争讼中展现的民事诉权的变化
    三、隋唐时期的民事诉讼权的规范化
第二章 宋代社会变革与民事诉权的变化
    一、私有制的发展与民众维权意识的觉醒
    二、宋代皇帝重视法律
    三、宋代阶级结构的变化与民事权利主体的扩大
    四、宋代士大夫的民本思想与对百姓民事诉权的维护
第三章 宋代法定民事诉权的表现形态
    一、妇女诉权的表现形态
    二、私家人力、女使诉权的表现形态
    三、农民诉权的表现形态
    四、商人诉权的表现形态
    五、僧道诉权的表现形态
    六、豪民与胥吏诉权的表现形态
    七、家庭卑幼诉权的表现形态
    八、残疾人诉权的表现形态
第四章 宋代民事诉权的突出变化
    一、越诉权的开放
    二、上诉权及直诉权的规范
第五章 对民事诉权维护与限制
    一、起诉程序
    二、受理程序
    三、审理程序
    四、限制民事诉权的措施
结语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宋代好讼之风产生原因再思考——以乡村司法机制为中心[J]. 牛杰.  保定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6(01)
[2]宋代“法官”、“司法”和“法理”考略——兼论宋代司法传统及其历史转型[J]. 陈景良.  法商研究. 2006(01)
[3]清代妇女民事诉讼权利考析——以档案与判牍资料为研究对象[J]. 吴欣.  社会科学. 2005(09)
[4]论宋代民事立法的划时代贡献[J]. 郭尚武.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03)
[5]论宋代民间诉讼的保障与局限[J]. 赵旭.  史学月刊. 2005(05)
[6]民讼官——宋代民众对官员的诉讼抗争论略[J]. 牛杰.  云南社会科学. 2005(03)
[7]宋代登闻鼓制度[J]. 黄纯艳.  中州学刊. 2004(06)
[8]宋代的私有田宅纠纷——以亲邻法为中心[J]. 高楠.  安徽史学. 2004(05)
[9]宋代民事案件的上诉程序考述[J]. 屈超立.  现代法学. 2003(02)
[10]两宋土地交易中的若干法律问题[J]. 郑定,柴荣.  江海学刊. 2002(06)

博士论文
[1]宋代物权关系研究[D]. 陈志英.河北大学 2006
[2]宋代民间财产纠纷与诉讼研究[D]. 高楠.河北大学 2005
[3]宋代女性法律地位研究[D]. 王扬.中国政法大学 2001

硕士论文
[1]宋代民众法律观念研究[D]. 牛杰.河北大学 2004



本文编号:329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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