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哈贝马斯法律有效性理论及其哲学基础

发布时间:2022-05-05 20:58
  在神学解释祛魅以后,现代西方社会中的法律体系陷入了合法性危机。不同的流派为化解合法性危机提出了不同的理论支撑,而哈贝马斯不同于其他流派,由实践理论转向交往理性,他将交往理性作为哲学基础,通过交往产生共识来解决法律内部的张力问题。哈贝马斯对于法律有效性理论的重构,对于其他哲学流派来说,是一种创新与超越,虽然其理论存在过于理想化的问题,但是对我国建设法治国家具有一定的理论借鉴价值。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哈贝马斯法律有效性理论的提出及其哲学基础
    (一)政治与法律体系话语的历史演变
    (二)从康德的实践理性走向交往理性
二、哈贝马斯法律有效性理论的两个维度:事实有效性和规范有效性
    (一)行为合法性与规则合法性
    (二)事实接受与可接受性的关系
三、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实践理性到交往理性——论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理论[J]. 高瑞华.  社科纵横. 2014(02)
[2]法律的规范有效性之源——解读罗尔斯与哈贝马斯道德哲学在法哲学中的延伸[J]. 肖小芳.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7(05)



本文编号:365100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365100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ee5b***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