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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接收在台湾地区服刑的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发布时间:2017-08-23 10:04

  本文关键词:《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接收在台湾地区服刑的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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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2016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接收在台湾地区服刑的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的规定》(法释[2016]11号,以下简称《规定》),并于5月1日起施行。为准确理解和适用《规定》,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制定背景和过程2009年4月26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签署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
【作者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关键词】大陆居民;台湾地区;海峡交流基金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地区法院;刑事诉讼法;海峡两岸;刑事裁判;问题说明;
【分类号】:D925.2;D920.1
【正文快照】: 2016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接收在台湾地区服刑的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的规定》(法释[2016]11号,以下简称《规定》),并于5月1日起施行。为准确理解和适用《规定》,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2009年4月26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

本文编号:72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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