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审查的实践逻辑与理念反思:司法法及其中国未来
发布时间:2021-03-28 11:26
中国式立法审查体制存在许多亟待完善之处。中国立法审查机制与司法审查机制并非一般认为的二元对立,两者实质上拥有共通的法治理念逻辑。开掘立法与司法均衡的制度资源,制定专门的《立法审查法》和统一的《司法法》,是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
【文章来源】:唯实. 2010,(07)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中国式立法审查的实践逻辑
(一) 小案件引发的大问题
(二) 中国式立法审查的制度框架
(三) 追问与反思
二、司法与立法的制度均衡
(一) 马歇尔与李慧娟的比较
(二) 司法性立法的法理及现实依据
(三) 中国法律审查机制的未来
三、结语:法治社会呼唤“司法性”立法理念
本文编号:3105476
【文章来源】:唯实. 2010,(07)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中国式立法审查的实践逻辑
(一) 小案件引发的大问题
(二) 中国式立法审查的制度框架
(三) 追问与反思
二、司法与立法的制度均衡
(一) 马歇尔与李慧娟的比较
(二) 司法性立法的法理及现实依据
(三) 中国法律审查机制的未来
三、结语:法治社会呼唤“司法性”立法理念
本文编号:3105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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