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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流失文化财产时效的法律适用探讨

发布时间:2022-01-07 04:30
  追索流失文化财产,最正式的方法不外乎依照国际公约、国家间协定或法律规定提起返还诉讼。在该类诉讼中,通常需要通过冲突规则确定的法律问题,主要有诉讼时效和实体权利争议的适用两点,所要讨论的是有关时效的法律适用,并就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此类问题适用做出阐明与比较,并得比较适当的做法应该是采取灵活的判断方法,探讨原告、诉因及案件事实和法院地的关联性强弱,来决定是否适用法院地法,或是该案件实体问题的准据法,而非一律认为适用法院地法或该案件实体问题的准据法。 

【文章来源】:学理论. 2013,(14)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我们探讨法律适用时, 首先必须了解, 并非所有跨国诉讼案件都有法律适用的问题, 因为即使案件牵涉数个不同国家或地区, 事实上有法律冲突的可能, 也必须经由当事人提出, 法院才会有探讨法律适用的步骤。如果当事人表明愿意适用受理法院地的法律或某地的法律, 或因为不知道要主张而未提出异议, 都没有选择法律适用的问题。
二、大陆法系国家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
三、英美法系国家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
    (一) 美国法的规定
        1.传统观点为诉讼时效是程序性事项, 因而适用法院地法, 除非有特别例外的司法判决
        2.Heavner分析原则
        3.第二重申冲突法§142原则
        4.1982年统一时效冲突法的规定
    (二) 英国法的规定
四、结语



本文编号:357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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