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中企业的劳动关系法律适用探讨
发布时间:2022-02-17 15:19
设立中企业,可以说是"准企业",既不是通说中的合格用人单位,也不在不合格用人单位之列,其本身所处的特殊阶段,使得这种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和性质有其特殊性。对设立中企业应采取不同于正式取得营业执照企业、不合格用人单位、非法用人单位的法律适用规则,特别是对最终未能成立的企业要设置与非法单位出资人不同的法律责任。"准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从保护劳动者利益角度出发,应当按照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来处理。
【文章来源】:中国劳动. 2010,(03)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准企业”与不合格用人单位之区别
合格用人单位与不合格用人单位之区分
“准企业”的合格用人单位资格及其特殊性
“准企业”里的劳动关系法律适用规则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关于公司发起人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J]. 范俊丽. 中北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5(02)
本文编号:3629646
【文章来源】:中国劳动. 2010,(03)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准企业”与不合格用人单位之区别
合格用人单位与不合格用人单位之区分
“准企业”的合格用人单位资格及其特殊性
“准企业”里的劳动关系法律适用规则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关于公司发起人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J]. 范俊丽. 中北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5(02)
本文编号:362964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629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