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赃罪”法律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05 21:08
本文关键词:清代“赃罪”法律责任研究
【摘要】:赃罪是我国古代法典中对于财产犯罪的统一称谓,自《唐律疏议》中确定了“六赃”罪名以来,赃罪立法中的的罪名体系便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从责任主体的划分,到赃罪的定罪量刑原则,再到赃罪责任承担形式的规定,无一不体现出了立法者对于财产犯罪的态度,赃罪构成内容在历代法典中的发展变化情况,也很好地反映出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在治理犯赃问题上的法益保护倾向。清代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也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其赃罪立法在清承明制的基础上,在法律责任方面,立法更加严苛,责任主体的区分也加入了民族元素,注重维护旗人的等级特权;归责原则的调整更加突出赃罪责任的专制擅断,对官物的保护也体现到了量刑原则之中;赃罪的担责方式既保留了民族特色,又发展了前代的立法规定,呈现出了清代赃罪的时代特征和民族特征。
【学位授予单位】:海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9;K2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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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4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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