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良法”时代的法治中国建设:法律体系的品质提升
发布时间:2017-11-07 15:34
本文关键词:迈向“良法”时代的法治中国建设:法律体系的品质提升
【摘要】:法治建设,需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健全,其实质在于内外部和谐,其评价标准应包括适应性、系统性、层次性、公正性和可适用性等五个方面。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离法治要求的健全法律体系还存在一定差距,现实中存在着法律规定与现实生活不和谐、法的规范体系不和谐、法的层次体系不和谐、法的利益规制不和谐、法的制定与实施不和谐等诸多不健全现象。消除这些不健全现象,必须在"法治体系"整体之下寻求综合性解决办法,实行立法与法律实施的"联手"治理,确立有效的法律冲突解决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从而打造由"形成"到"健全"的法律体系升级版。
【作者单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分类号】:D920.0
【正文快照】: 一、问题的提出:有待进一步健全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逻辑理路上首先就要求有符合中国特色的完备而健全的法律体系。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本文编号:115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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