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美公司法关于控制股东的义务
发布时间:2020-04-24 06:07
【学位授予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1
【分类号】:D956.122.9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8条
1 陈曦;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D];北京化工大学;2010年
2 甘国露;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的义务[D];延边大学;2010年
3 潘嫣红;控制股东诚信义务研究[D];吉林大学;2009年
4 张婧婧;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的法律规制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7年
5 吴晶晶;我国公司判决解散制度分析[D];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
6 葛婧;我国控制股东诚信义务研究[D];广西大学;2006年
7 刘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侵权问题研究[D];四川大学;2006年
8 李翔宇;对控制股东的控制机制研究[D];暨南大学;2005年
,本文编号:263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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