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法学研究中“国家—社会”框架的研究检视
发布时间:2020-04-24 06:08
【摘要】: 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是西方传统政治哲学和社会理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等期刊发起对市民社会理论的讨论,市民社会理论进入到中国法学研究领域,“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在中国法学研究中也随之确立。这个框架的确立为中国的法学研究开启了一个新的法学思维模式,使中国法学真正摆脱了政治观念的禁锢。然而,综观中国法学界十几年来对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笔者认为尽管这些研究为中国法学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局限,而中国法学学者却鲜有人对这些问题和局限作出检视。因此,本文便尝试通过对1994年以来中国法学界在“国家—社会”框架下进行的有关市民社会与法律之间关系的研究作出的详尽分析,找到这些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局限,并试图找到造成这些问题和局限的根本症结所在,为中国法学在“国家—社会”框架下进行研究找到突破的方向。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D920.4
本文编号:2638619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D920.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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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长山;西方法治产生的深层历史根源、当代挑战及其启示——对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视角的重新审视[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06期
2 田成有;转型期中国法学形而上的缺失及其代价[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7年05期
3 刘士国;论民法是市民社会的一般私法[J];法学杂志;1999年06期
4 苏力;当代中国法律中的习惯——一个制定法的透视[J];法学评论;2001年03期
5 刘武俊;市民社会与现代法的精神[J];法学;1995年08期
6 马建兴;“市民社会”概念的意义及其与法治的辩证关系[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02期
7 赵永伟;成熟的市民社会——宪政与法治的基石[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01期
8 王小岩;当代市民社会理论对建构中国市民社会的启示[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06期
9 赵永伟;宪政与法治视野中的市民社会[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3年01期
10 袁佰武,唐思雨;市民社会理论对法律社会化过程的推动和矫正[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4年05期
,本文编号:263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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