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教会管辖权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14 16:22
【摘要】: 在中世纪,历史事件无论大小,往往都与宗教相联系,,社会阶层无论高下,往往都与教会相关联。不管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教会对中世纪的影响不容置疑,以至于它成为每一场欧洲革命所攻击的对象。在此,本文拟对教会管辖权这一课题作以探讨,探讨的时间范围主要限于中世纪直到16世纪30年代因亨利八世婚姻直接引发的一场持续40年的宗教改革前夕为止,地域范围,主要限于英国。 教会管辖权广义地说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相辅相成;而且教会的行政管理机构与司法审判机构合二为一,行政管理行为往往也是司法审判行为;所以本文虽然主要着力于对教会司法管辖权的探讨,但实际上也是在对整个教会管辖权进行分析。众所周知,教会不是中世纪唯一的权力体系,并行管辖权可以说是中世纪的标志,教会管辖权的范围正是随着两种并行管辖权之间的冲突而膨胀或萎缩的,因此本文基本上是以并行管辖权为切入点展开的。 本文主要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教会管辖权运行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包括两个小节:1、理论基础:《圣经》的隐喻及“两剑说”;2、现实基础:宗教惩治与法庭效力。 第二部分:对教会管辖权宏观运行的考察。这部分从教会管辖权运行所坚持的原则入手,阐述教会所主张的管辖权的范围及其实现的可能性(并说明并行管辖权各自的主张及其理论基础)和两套管辖权体系之间的关系。这部分包括2小节:1、教会的主张与现实的距离;2、两套管辖权间的关系。 第三部分:对教会管辖权微观操作的探究。这一部分主要是从具体案例入手,在并行管辖权冲突最激烈之处来深入剖析教会管辖权的范围及其演进。这部分包括5个小节:1、罗马帝国及法兰克帝国之教会管辖权;2、法律的威严;3、克拉伦登宪章;4、禁令及禁令之冲突;5、圣职授予权之争与《圣职授职权法》。 第四部分:探讨教会管辖权的影响。在教会管辖权的基础之上,法律科学开始演进出各种实体法律分支,几乎每一分支都在教会法中呈现了其萌芽。而且由于教会管辖权的存在使当时社会形成并行而有限度的管辖权状态,这一状态不仅使法律系统化成为可能和必要,而且为后世带来了对权威进行必要的限制的传统。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2
【分类号】:D909
本文编号:2663621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2
【分类号】:D909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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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海威;浅析近代早期英国衡平法的产生[D];天津师范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66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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