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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即自由法:理解黑格尔法哲学的前提和关键

发布时间:2021-01-03 21:33
  当代黑格尔哲学的复兴主要是在实践哲学领域,而如何将黑格尔法哲学中的正义论纳入当代政治主流话语体系,是当前国际黑格尔哲学研究的热点。本文在深入理解黑格尔法哲学经典文本的基础上,基于黑格尔法哲学的内在逻辑,探究了"法哲学与自然法的内在关系"这一迄今尚未阐释清楚的基础问题。通过黑格尔对自然法的改造,自然法即为自由法,法的实现过程即人类自由从抽象变具体的过程。对于具有社会本性(自然)的人类而言,真正的自由最终只能在伦理法即人类伦理生活的各种规范形式中实现,因此自由法本质上就是伦理法。伦理体现为法和道德的真理。从黑格尔关于自然法和伦理法的关系,我们可以准确定位黑格尔法哲学在整个西方自然法传统中的地位和意义。 

【文章来源】:哲学动态. 2019年01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意志论与自然法——近代早期道德哲学之论争[J]. 邓安庆.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2]在什么意义上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是以《逻辑学》为“基础”的——对正义逻辑的评论[J]. 罗伯特·B.皮平,高来源.  求是学刊. 2017(01)



本文编号:295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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