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法律观视角下的法治建设进路思考
发布时间:2021-02-01 17:13
马克思法律观包括辩证唯物主义法律观、以人为本的法治价值取向、注重实体内容的立法理念和反对权力"拜物教"的民主精神,体现出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特殊性和一般性相统一以及科学性与革命性相统一等三个主要特征,为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奠定了理论基础、为借鉴外国法律制度指出了科学方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科学道路。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9,(2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主要内容及特征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在推进中国法治进程中的功能与作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习近平法治思想述要[J]. 公丕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5(05)
[2]法治与法律拜物教——马克思主义对自由主义法治观的批判[J]. 陈林林,兰婷婷. 浙江社会科学. 2015(01)
本文编号:3013135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9,(2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主要内容及特征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在推进中国法治进程中的功能与作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习近平法治思想述要[J]. 公丕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5(05)
[2]法治与法律拜物教——马克思主义对自由主义法治观的批判[J]. 陈林林,兰婷婷. 浙江社会科学. 2015(01)
本文编号:301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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