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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特承认规则概念的系统论解释——兼论卢曼与托依布纳之间的分歧

发布时间:2021-07-03 19:08
  哈特的"承认规则"理论包含有三个矛盾的维度:"既非有效亦非无效"的"效力判准"、既是"法律"又是"事实"的"惯习规则"、既包括规则又包括原则的"包容性实证主义"。麦考密克有关"司法角色"的定义有助于将"承认规则"的解释水平提升到一个狭义上的"二阶观察"的层面上,但仍不足以彻底解决上述矛盾。而借助卢曼的"信息冗余"概念将"承认规则"的解释水平提升到一个"三阶观察"的层面上,则能够彻底地解决上述矛盾。 

【文章来源】:学海. 2019,(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承认规则”及其内在矛盾
    1.既非有效亦非无效的“效力判准”
    2.既是“法律”又是“事实”的“惯习规则”
    3.既包括规则又包括原则的“包容性实证主义”
麦考密克的解决方案:作为“二阶观察”的“司法角色”
    1.麦考密克的“司法角色”定义
    2.回应“承认规则”的三大矛盾
卢曼的解决方案:作为“三阶观察”的“信息冗余”
    1.卢曼的“信息冗余”理论
    2.回应“承认规则”的三大矛盾
托依布纳与卢曼的分歧:“部分自治法”抑或“自创生法”



本文编号:326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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